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1) 嘉漢林業國際有限公司就重組交易所發表之新聞稿;(2) 無條件強制性全面收購建議及

公告日期:2013-01-31

  香港交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REENHEARTGROUP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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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森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4)

(1)嘉汉业国际有限公司就重组交所发表之新闻稿;

(2)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及委任独财务顾问;

(3)於二一五八月十七日到期之25,000,000美元可换股票据;及

(4)暂停及恢买卖

嘉汉业国际有限公司就重组计划所发表之新闻稿

本公司董事会已获嘉汉业告知,其已於二一三一月三十日(多多时间)刊发新闻稿,宣布日期为二一二十二月三日之嘉汉业重组计划之实。根据嘉汉业债权人於二一二十二月三日批准及安大高等法院於二一二十二月十日同意之计划,嘉汉业之直接附属公司之全部股份,包括其中一间全资附属公司Sino-CapitalGlobalInc.(持有495,519,102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股本约63.6%之全部已发股本)已转让予收购方。

1

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及委任独财务顾问

董事会已获收购方告知,根据收购守则第26条,收购方将获要求就全部已发股份以现方式作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并向本公司可换股证劵及购股权(包括与其一致动人士已收购或同意收购者)之各持有人提出适当建议。就此,收购方於二一三一月三十一日就收购建议作出公布。

董事会亦已获收购方告知,根据收购守则之规定,收购方将尽快向股东刊发收购建议文件,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收购建议之详情,且将就收购建议另作公布(如需)。

鉴於进收购建议,本公司已成独董事委员会,由全体非执董事组成,以就(i)收购建议是否属公平合及(ii)是否接纳提出推荐建议。本公司亦已委任铠盛资本有限公司为独财务顾问,以按照收购守则第2.1条就收购建议向独董事委员会提出意,而该委任已获独董事委员会批准。

根据收购守则,本公司将於刊发收购建议文件起计十四日内向股东寄发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独董事委员会就收购建议提出之推荐建议,以及独财务顾问就收购建议是否属公平合提出书面意及其由。

於二一五八月十七日到期之25,000,000美元可换股票据

根据可换股票据之条款及条件,实已触发「控制权改」条文。因此,可换股票据持有人有权要求本公司赎回全部或部分可换股票据。

董事会一旦知悉可换股票据持有人有关可能强制赎回可换股票据之意向,即就此公布进一步资。

暂停及恢买卖

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於二一三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一时正起於交所短暂停止买卖,以刊发本公布。本公司已向交所申请股份自二一三一月三十一日下午一时正起於交所恢买卖。

2

(1) 嘉汉业国际有限公司就重组计划所发表之新闻稿

兹提述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分别於二一二四月一日、二一二七月十一日、二一二八月十日、二一二十月二十四日、二一二十二月四日及二一二十二月十一日作出之公布,内容有关嘉汉业国际有限公司(「嘉汉业」)。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获嘉汉业告知,其已於二一三一月三十日(多多时间)刊发新闻稿,宣布日期为二一二十二月三日之嘉汉业重组计划(「计划」)之实。上述新闻稿,请阅本公布之附。

根据嘉汉业债权人於二一二十二月三日批准及安大高等法院於二一二十二月十日同意之计划,嘉汉业之直接附属公司(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嘉汉业的业务运作)之全部股份,包括其中一间全资附属公司Sino-CapitalGlobalInc.(持有495,519,102股本公司股份(「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股本约63.6%之全部已发股本)已於二一三一月三十日(多多时间)转让予一间由嘉汉业之受影响债权人拥有之新成实体(及/或其全资附属公司)(「收购方」)(「实」)。

(2) 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

据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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