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深南光A 公告编号:2007—50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媒体报道情况
和讯财经网站于2007 年10 月31 日刊登了题为《深圳中航有意将旗下地产业务逐渐
注入深南光》的文章,文中提到“深圳中航十分有意将旗下地产业务逐渐注入上市公司,
利用深南光这一上市公司平台,将地产业务做大、做强”,“不久的将来最有可能进一步
注入上市公司的项目是龙华长和益项目和中航苑改造项目”,并详细描述了龙华长和益项
目和中航苑改造项目的相关情况。
二、相关事项核实情况
(一)经公司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中航”)以及咨询公司管理层,关于深圳中航将包括龙华长和益项目和中航苑
改造项目在内的地产业务逐渐注入南光公司的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深圳中航及关联企业出具了《关于减少
和避免与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条件成熟时,逐
步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与南光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酒店、地产项目等资产注入南光
公司。公司于2006 年8 月25 日、2006 年10 月24 日、2007 年8 月31 日、2007 年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2006 年度非公开发
行相关公告中作了相应披露。目前,深圳中航所拥有的全部地产项目均在拟注入资产的
考虑之列,包括龙华长和益项目和中航苑改造项目。
2、龙华长和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龙华长和益项目位于宝安区龙华街道人民路西侧,距离地铁4 号线约400 米的
A818-0203 地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61670.8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683
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72005 平方米;综合市场2000 平方米;住宅面积:172678 平方
米。由深圳市中航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长和益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
市长岭股份合作公司合作开发,其中深圳中航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份额99%。深圳
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深圳中航地产公司)于2006 年1 月19 日出资人民币约3.8
亿元收购深圳市中航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
2004 年10 月19 日取得了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5-2004-0128),
2005 年3 月1 日取得了《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5000150040)。由于龙华二线拓展区控
规调整及相关部门对区内地块的核查,因此政府部门暂停办理了区内所有地块的报建工
作。目前根据向政府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的情况,预计2008 年3 月才可进行项目报建工作。
3、中航苑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
中航苑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上步片区,临深南中路及中心公园,占地面积约10 万平方
米。1981 年由深圳市政府将该幅土地一次性划拨给深圳中航,经过深圳中航二十多年的
开发建设,中航苑已发展成为以商务及居住为主体功能的综合社区。按深圳市政府对于
上步片区的改造要求,2005 年,深圳市规划局批准了由美国S.O.M 公司完成的《中航苑
城市设计和规划概念》。整个改造项目将根据规划进行土地分宗及实施改造,建筑面积达
63.5 万平方米。中航苑改造预计开发周期为2008 年—2015 年。现阶段,中航苑改造项
目涉及的重建项目(四块分宗土地)已获得了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以及市国房局的“关于改造项目用地预审的审查意见”。各分宗土地的《建设项目用地方
案图》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正在申报中,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紧接办
理。
(二)由于龙华长和益项目预计2008 年3 月才可进行项目报建工作,因此前述文章
中关于该项目的“预计2007 年底开工、计划四年内开发完毕,预计总投资15 亿元,销
售收入24 亿元”报道不属实,该项目开工时间、项目建设周期、预计总投资及销售收入
目前尚不能确定。因目前尚在前期规划中,中航苑改造项目的总投资规模等事项暂不能
确定。
(三)深圳中航一直在积极推进实现上述承诺,但具体注入项目、方案及时间安排
仍存在极大不确定性,须视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及公司的总体安排而定。目前及未来可
预见的三个月内未有相关资产注入南光公司的具体计划及安排。
(四)上述相关事宜有具体计划和安排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情况。《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为指定的我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
体刊载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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