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三板退市股重新上市政策宣导的范本——金田3年报★

? ? ?今天傍晚公告的金田实业(金田3,400016)2014年度报告,简洁而精准地概况了重新上市政策的要义,从退市公司层面回应了股民的热切期待,也给全体三板投资人以信心,对其它退市公司来说更是创立了一个范本,给老三板送来了满满的正能量,必须为其点赞!

对于老三板退市股的前景,本人在本博的三篇重要相关文章中(《★“两低、两高”原则挖掘老三板原始股★》、《★三板退市一日股研究报告★》、《★性价比优先,兼顾安全性★——三板退市股选股宗旨探讨》),都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态度。老三板退市股都会解放,留下个别没有道理,只是时间稍早稍晚的问题;只要公司切实行动起来,管理层不会刻意阻拦,也难以阻拦,股民是最坚实的后盾。一些高手这也敢买、那也敢买,却说老三只有部分能回去,我觉得这种逻辑很奇怪,难道只有跟着他们买才是对的,他们手中有老三板的密码锁?长油与二重一老一少两个央企大鳄的加入,让老三回归的新老划断政策无缝连接,没有谁会被抛弃。时代向前发展,利益攸关,哪个愿意永远停留在废弃的历史里?近期信联1与大菲1两大失联僵尸股的瞬间复活,就是最好的明证。

对于老三板中8只两网股而言(即大自然5、长白5、海国实5、京中兴5、鹫峰5、华凯1、广建1、港岳1),本人坚信管理层一定会给其一条出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必然要解决;B股也是一样,改革不会留下死角。两网股质地较退市股更好,而当前介入成本已较退市股低,像是到了进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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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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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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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情况

2014年是本公司进行债务重整的关键之年!

众所周知,2012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和两家交易所出台一系列新政,完善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首次明确了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十项条件;2012年12月,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本公司重组方北京海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海港公司)正是基于这一政策背景才介入公司破产重整的。

2014 年 6 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资产重组与收购作出了较明确的规定;2014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退市公司再上市实行新老划断的征求意见稿;2014 年 10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发布(2014 年修订版)的《股票上市规则》,自 2014 年11月16 日起执行,规则对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行新老划断,给予 36 个月期限的新政策,要求公司治理结构完整,管理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持续经营发展,两年净利润合计达到2000 万人民币。

由此可以看出,政策制定者用心良苦,既给了退市公司可能获得新生的机会,也使得退市公司面临时间窗口的严峻挑战!

在此情况下,本公司管理层努力进取,迎难而上,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大力支持管理人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各类中介机构(包括君言、深展律师所、立信审计所、国众联评估所等)进行尽职调查,内联外调,奔赴长春、北京、湖北、佛山、天津等地,了解债权人、股东的情况与想法,出谋划策,拟订方案,厘清各类债权债务,清理各类资产、不动产、有价证券、长期投资、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等的详细情况,报告期内召开各类协调会、碰头会、工作例会 50 余次,多次与农行、与受托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协商,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陈年难题,取得了债务重整工作的重大进展。2015 年 2 月 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裁定正式受理本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在2015年 3 月 25 日下午在深中法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从而使公司的重组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我们希望这次重组能获得圆满成功,实现投资者、债权人、员工等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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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2015 年主要工作

北京海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海港公司),接受公司大股东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和深圳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之后,为公司重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5 年 2 月 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本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使公司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在开弓没有回头箭,唯有大力推动公司重组,拟订出积极有效、能获得各方支持、理解的重组方案,方能实现金田恢复上市的梦想,实现多赢,否则,法院将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公司破产,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为此,2015 年的重要工作:一配合管理人落实债务重整各个环节的工作;二配合评估公司准确详实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评估;三与债权人商榷债务清偿的比例,尽可能获得债权人支持重整方案;四制订重整计划,规划注入资产的方向及财务报告准备;五切实做好员工的安置工作。也就是说在资产评估、债权人会议、偿债率测算的基础上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股东大会通过;在债务剥离完成后适时注入资产,启动股权分置改革,B股处置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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