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下周市场仍将谨慎(26日收评)

周五市场继续呈现杀跌的格局,沪深两市双双低开,随后三大指数继续维持下行,多次尝试反弹走高,但均未成功,最终沪指击穿3100点整数关口,以最低点收市。盘中题材股全面回调,农林牧渔、休闲服务板块均跌幅靠前。计算机、通信板块现涨停潮。整体来看,市场运行下行通道中,但超卖信号释放,分时也即将呈现钝化,随时反弹的概率较大。不过,此处仍需关注成交量变化,若不能有效释放,指数反弹仍是弱势。回头来看,指数2440点反弹以来,并未出现像样的回调,技术面出现一定的回踩也比较正常。况且,当下市场向好趋势并未发生改变,经历连续回调之后沪指也顺利回补此前3091点附近的缺口,短期超卖趋势下随时有反弹需求,耐心等待探底反弹信号出现。沪指处于短期均线下方,上方压力较大,预期股指在回补3月29日缺口后,随着杀跌力量逐渐减弱,将震荡筑底重拾升势。

周五财经要闻:一、证监会召开发行工作会议,拟加快IPO和再融资审核速度。证监会要求:确保每周至少4家IPO企业获得批文;应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尽快推进申请主板上市的盈利8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上市;减少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干预,放宽募资投向监管,由企业自主决定资金用途。二、深圳人行:28日起深圳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三、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国家信息中心赴陕西省调研PPP工作。四、海南出台政策从财政、金融、用地及服务管理支持住房租赁经营。五、湖北:将加大宜昌、恩施地区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六、重庆两江新区推出40条举措支持实体经济。

周五A股三大股指呈现宽幅震荡,沪指午后冲高回落,最终失守3100点,上证指数报3086.40点,下跌1.20%;深证成指报9780.82点,下跌1.28%;创业板指报1657.82点,下跌0.73%。盘面上,电信运营、通讯、券商、软件、安防等行业表现强势;农牧饲渔、黄金、钢铁、有色等跌幅居前;云计算、网络安全、国产软件、5G等涨幅居前,猪肉、ST概念、工业大嘛、天然气等跌幅居前。技术分析:周五A股顺势低开震荡下行。虽然午后一度在券商拉升下翻红,但很快再度探底,沪指跌破3100点,并完全回报了4月1日的跳空缺口。从日线级别来看,目前大盘5日、10日均线已经开始向下调头,对大盘构成反压,而且5日均线已经向下死叉,所以大盘的上行压力重重,有进一步回踩60日均线的可能。在没有突发外围因素的影响下,市场很难在短期内形成新的单边上涨走势,接下来更多的将是针对个股、以回归公司基本面为特征的结构性行情。综合分析:近期市场被两大利空消息笼罩,四月中下旬,央行公布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一季度例会内容引发市场不少猜测。重提“把好货币政策总闸门”、逆周期调节力度从“更加注重”变为“坚持”、新增“保持战略定力”以及多次提到防范金融风险等新表述,这显示货币政策由年初到目前进入观察期。人民银行副行长给出了解释,央行没有收紧货币政策的意图,也没有放松货币政策的意图。而对于近日有关香港配 资很容易的传闻,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回应称,香港券商有很严格的保证金管理,并且有银行等多机构跟踪,高杠杆没那么融资。市场有观点断言货币政策宽松周期已经结束,下一步将面临收紧的可能性。如果从机构预测的降准周期并未出现,及今年一季度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看,的确有边际收紧的倾向,但央行货币工具较多且运用空间相对主动,因此货币政策可以说进入到一个观察期阶段,其对市场的影响将体现。

热点展望:证券等有护盘迹象,但合力不足,题材股也有表现趋势,但增量动能持续性依旧疲弱。今年一季度是经济增速低点,二季度有望企稳回升。对未来市场行情继续保持乐观,在经济不断从高速度转向高质量的过程中,A股龙头公司从过去的估值折价最终走向估值溢价,是未来确定性最强的投资机会。后市科技创新龙头有望展开有序上涨,细分方向有5G、半导体、云计算、人工智能和电动车等。从中长期角度看,科技股仍是能够获取超额收益的方向。在新一轮科技浪潮下,各细分领域真正有技术实力的稀缺科技龙头,有望取得持续的超额收益,建议投资者当前着力布局。


沙漠雄鹰(李德升)2019年4月26日下午15:05 于深圳

免责声明:写博纯属个人兴趣爱好,博文属于个人随笔,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