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主要及關連交易的最新發展狀況

公告日期:2008-07-14

  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IMAOPROPERTYHOLDINGSLIMITED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3)

主要及关交的最新发展况

谨此提述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0710月22日、20081月28日及20083月13日刊发的公布(「该等公布」)及於200711月15日寄发予股东的通函(「通函」)。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布所用词汇具有通函所界定的意义。

董事会已获告知,上海世茂将於20087月14日於上海证券交所的网站登载一份公布,向其股东提供建议交的况的最新消息。本公司刊发本公布,确保适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作出相同披,提供关於本公司及建议交的干资。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间刊发其他公布,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提供建议交的况的最新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建议交取决於能否达成该等条件,可能会亦可能会进。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事。

谨此提述该等公布及通函。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布所用词汇具有通函所界定的意义。

董事会已获告知,上海世茂将於20087月14日於上海证券交所的网站登载一份公布,向其股东提供下文所载建议交的况的最新消息。本公司刊发本公布,确保适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作出相同披,提供关於本公司及建议交的干资。

诚如该等公布及通函所述,建议交将待达成该等条件後执,该等条件包括但限於就建议交向中国证监会取得批准。上海世茂已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中国证监委员会」)通知,中国证监委员会将於近期审核建议交及相关事宜。根据相关中国法规的要求,上海世茂的证券将於20087月15日起暂停买卖,待上海世茂公布中国证监委员会审核结果後恢其证券买卖。本公司及上海世茂将於适时刊发中国证监委员会审核结果的公布。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间刊发其他公布,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提供建议交的况的最新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建议交取决於能否达成该等条件,可能会亦可能会进。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事。

承董事会命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绮薇

香港,20087月14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董事为许荣茂先生(主席)、许世坛先生(副主席)、姚栎士、伟成先生、邓炳辉先生及童自成先生;本公司独非执董事为简娟士、红兵先生、顾云昌先生及清锦先生。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