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南航认沽权证的最后交易日。

笔者不是南沽套牢者,但心情异常沉重。

今天我们看到了王益被sg的消息。

但是我们还没有看到难沽们心灵家园重建所需要和所期待的消息。

效仿九歌,笔者做十问纪念之。

 

十问

一.sjs开展创设业务,是否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并按《证券法》规定获得审批?

二.权商开展创设业务,是否按《证券法》规定获得审批?

三.权商开展创设要交纳保证金,sjs是否制定了相关的监管和资金使用制度?

四.权商开展创设要交纳手续费,收取的费用是如何再分配的?

五.权商开展创设,究竟有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炒作的权利?

六.权商开展创设,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七.sjs要求权商回购注销,依据的是哪一条法规?sjs有无事前公告的义务?

八.国泰君安的限买决定,依据的是哪一条法规?

九.在回购注销前和期间,谁动员了各家券商向数百万沽民打电话要求卖出?依据的是哪一条法规?是否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

十.南航2007年分配方案,南航沽权持有者理应享受。为什么选择在625南航沽权到期后召开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