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南航认沽权证的最后交易日。
笔者不是南沽套牢者,但心情异常沉重。
今天我们看到了王益被sg的消息。
但是我们还没有看到难沽们心灵家园重建所需要和所期待的消息。
效仿九歌,笔者做十问纪念之。
十问
一.sjs开展创设业务,是否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并按《证券法》规定获得审批?
二.权商开展创设业务,是否按《证券法》规定获得审批?
三.权商开展创设要交纳保证金,sjs是否制定了相关的监管和资金使用制度?
四.权商开展创设要交纳手续费,收取的费用是如何再分配的?
五.权商开展创设,究竟有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炒作的权利?
六.权商开展创设,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七.sjs要求权商回购注销,依据的是哪一条法规?sjs有无事前公告的义务?
八.
九.在回购注销前和期间,谁动员了各家券商向数百万沽民打电话要求卖出?依据的是哪一条法规?是否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
十.南航2007年分配方案,南航沽权持有者理应享受。为什么选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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