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慧球董事会故意和上交所对抗;
2,瑞莱明知道证监会《重组办法》新规要出台和慧球会ST这2大重大利空,而坚决二次举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3,拥有6亿元巨额可以闲置5年资金的同名田野;
3,相同的注册地址;
4,挪威中央银行同时持股“慧球”和“虎球”;
5,《重组办法》中“但有例外情形,即违法行为终止已满3年、本次重组能够消除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行为人追责的除外。 ”这个豁免条例(相当于绿色通道和特权,这个证监会说了算);
6,中国大大小小上十万家的媒体,至今没看到一家媒体说“田野”的事,要知道媒体过往对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只有有一丁点疑问沾边,都会挖地三尺的,“田野”这事情上却一致保持一直沉默!完全不符合媒体的行事风格。
7,16年7月7日以来的股价走势。
。。。。。。等等蛛丝马迹。。。。。。太多太多的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