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触目惊心的作假帐案件。。。
王阳发 报道
三年调查结果揭露,化纤科技(FibreChem)的账目让人难以置信,新加坡交易所昨日表示将密切留意调查的进展,并将检讨及对违反新交所挂牌条例之处采取对付行动。
新交所也将把可能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或公司法律之处,交由有关当局处理。
根据该调查报告,化纤科技有高达7亿7700万港元(1亿3000万新元)现金结存踪迹成谜,几年内快速增加至3亿6400万人民币(7500万新元)的银行贷款,并没有在业绩报告中披露,集团也没有适当的记录其他资产和负债情况。
化纤科技此案的独立调查者及财务顾问——nTan企业顾问公司,日前向新交所提交了调查报告,在该份70多页的报告中指出化纤科技种种非常受质疑的财务和会计情况。
有关问题并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该调查报告指出,独立调查者没有足够资料下结论或推断那无法解释的7亿7700万港元现金结存是否已被不当挪用。
它说:“不过,在最低限度,该集团在财务披露上有重大的错报(significant misstatements),这或将构成违反证券期货法律以及违反挂牌条例中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此外,报告还指出:“如果那7亿7700万港元现金结存实际上并不存在,在集团最初的资产负债表中,现金结存被报大6亿8600万港元,净利被报大3亿8500万港元,以及集团在较长一段时期把向中国银行的贷款在财务报表中省略的情况,将可能是尝试人为的报大集团的现金结存和盈利数额。”
报告认为:“这些在集团财务披露中重大的错报,可能构成违法证券期货法律中,关于错误或误导性呈报或欺骗性诱使人们买卖证券的条文。”
报告也认为,鉴于独立调查的发现以及对该集团所公布的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的质疑,这意味着一种有意的报大集团挂牌后的盈利的行为,以及中国公司管理层有系统及持续一段较长时期的异常会计行为。
??? 集团的价值的严重报大以及财务报告中对中国银行贷款的省略不报(虽然说全面披露于它提呈给中国税务局的财务报告中),“显示该集团所公布以及公众买卖该公司股票时所依赖的财务报告,是几乎完全不准确的。”没有披露有关银行贷款,可能有提高或维持股价的作用。
新交所发言人昨日受询时表示:“我们将密切留意调查的进展。根据调查报告中的发现,我们将检讨并对违反新交所挂牌条例之处采取行动对付。至于可能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或公司法律之处,新交所将把事情提交有关当局处理。”
nTan企业顾问公司是在2009年2月受委为独立调查者及财务顾问,并展开调查行动。
化纤科技于2004年4月挂牌上市,在2005至2008年期间,化纤科技的股价一度从37分上涨至2007年5月底2.70元高峰。出事后,其股价在2009年2月23日停牌至今,最后报每股1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