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刘天永: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特别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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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初以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经成为新税法下获取税收优惠含金量最高的资质,很多上市公司都把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当做一件重大事件予以公示,也有未能成功申请高新的高高科技企业力求通过完善企业自身管理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获取该资质,以达到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本身的税收利益,获取更好发展的财务支持。本文以华税历年来为高科技行业进行税务咨询的经验为基础,对企业提出如下建议。


一、2008、2009两年来高新认定总体情况分析


认定办法自2008年4月颁布以来已将近两年,新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知识产权、研发项目、研发费用投入以及高新收入等方面均有严格要求,造成全国高新企业全部重新洗牌,大部分老高新企业因不符合认定办法的要求而被拒之门外,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已经大幅缩水。以北京市为例,2008年之前有240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而2008年重新获得高新资质的只有2634家,2009年全年通过公示企业只有2591家,后又被科技部核销部分企业。其他地区的高新企业数量也都远远低于北京市,以2009年为例,上海市541家,天津市287家,大连市67家,青岛市92家。


由上表可知,在高新认定新办法通过之后,全国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都有大幅度下滑,造成这种现象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原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十分简单,导致高新技术企业鱼龙混杂,数量剧增;二是国家意图对扶持真正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企业,需要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新洗牌,选择优势企业进行扶持;三是新的高新认定办法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申请条件和门槛,力求优中选优。


二、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后续监管加强


因2009年全球经济发展缓慢,中国财政收入亦受到较大影响,审计总署、财政部和科技部均对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抽查,抽查中发现很多企业根本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这一情况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一)2009年审计总署抽查情况


因2009年国家财政面临较大压力,各部门都配合财政部展开了一系列的检查。2009年6月,国家审计署对2008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上半年审计报告中向国务院披露了虚假高新企业逃税情况。在审计署抽查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中,有85户不符合条件,其中不乏知名企业,这些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达到36.31亿元。部分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已因此被撤销资格,其余部分企业将在复审时面临更为严格的检查。


(二)2009年财政部抽查中提出的问题


2009年3月,财政部组织工作小组也对全国通过高新认定的企业进行了抽查,抽查企业范围主要涉及到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也是以大型企业为主。很多被抽查企业在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等方面均存在不符合高新标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存在瑕疵:


(1)虽已填写6项或以上的知识产权,但是并无知识产权证书、转让合同或者独占许可合同予以支持;


(2)虽有知识产权证书,但是权利人不是公司,也没有签署转让合同或者独占许可合同;


(3)知识产权通过受让所得,转让合同未经过登记备案;


(4)知识产权通过独占许可取得,但独占许可不是全球独占,或者虽是全球独占许可,但是独占许可合同未经过备案。


2.申请当年前三年每年的研发费用比例不满足规定要求;


3.高新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未达到60%,填写的电子材料中的高新产品收入总计与专项审计报告上的高新收入不符;


4.其他在财务信息存在瑕疵的问题。


目前,财政部就其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反馈到科技部,存在以上问题的企业面临高新资格被撤销的风险。


(三)2009年科技部加大了对高新企业的核查力度


因受财政部、审计总署检查发现问题的直接影响,2009年科技部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直接主管部门也加大了对已公示企业的核查力度。科技部通过对2009年度已公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申报材料审查、现场调查等方式,先后核销部分不符合要求的高新企业,也以大、中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虽然已经通过各省市高新认定管理办公室的认定,并经过为期1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最终业也未能取得高新证书。


三、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谨慎对待


由上述分析可知,高新认定的难度将持续增加,认定部门的审查力度也将空前严格,这也是由2010年不容乐观的财政形势所决定的,因此华税在此对2010年申报高新的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提前策划。3月份开始咨询并准备启动高新认定工作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因为有些企业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申报知识产权,若是启动较晚,会导致后续进展较为不顺利。


第二:自我评价。启动后尽快对企业自身情况进行评价,或者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了解企业所缺乏的方面,明确申报的重点工作。


第三:及早申请知识产权。2009年初,很多企业没有获得知识产权授权,仅仅是以受理通知单进行申报,这在之后的复查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风险,因此2010年必须要确保拿到专利证书之后才可以申报材料,知识产权申报短则一个月,长则两年,必须及早申请。


第四:合理规划研发项目和研发费用。安排公司研发人员对公司近三年的研发项目进行规划,从中挑选或者分叉适当数量的优质项目进行上报,并在此基础上由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以便确定是否能够达到相应的比例。


第五:随时关注高新认定的新政策。高新认定的总体要求不会发生变化,但是并不排除在实际认定中会有从严执行的情况,因此保持和认定机构的沟通和联系,随时了解高新认定的政策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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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天永,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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