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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5日,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京市201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
?? 根据《通知》规定,北京市201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方式,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eastmoney.com)上进行注册、登记、申报后,需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科委或中关村各所在园区管委会(园区内企业送交给各所在园区管委会,园区外企业送交给区县科委),由各区县科委和所在园区管委会进行辅导服务后统一报送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
?? 结合2009年高新认定形势及查处风险,《通知》特别强调企业需“精心准备申报材料,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合理把握申报进度”,预示着2010年度申请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仍将面临较大的严格审核和抽查核销风险,企业应该谨慎应对,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协调性和真实性,以免为自身经营发展带来不必要的税务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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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天永,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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