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集团诉讼制度可提升投资者维权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下发,沉寂一段时间的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的闹剧再次发酵,有十位律师向投资者展开征集集体索赔法律服务。尽管赵薇的丈夫黄有龙表示将进行申辩,但笔者以为其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万家集团向龙薇传媒转让其持有的18500万股万家文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万家文化已发行股份的 29.135%。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薇传媒将成为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价款约30.60亿元。对于这笔巨额的收购款,龙薇传媒自有资金仅仅只有6000万元,其余的近30亿元需要“自筹”。而所谓的“自筹”,亦即通过贷款或借款的方式解决。

  

  证监会调查表明,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今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同时,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基于此,证监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以及赵薇夫妇等责任人员拟进行处罚。

  

  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的案例,从闹剧最终演变成悲剧。在上市公司披露收购的相关信息后,万家文化股价从停牌前的18.38元上涨至25元,短期内涨幅高达32.77%。此后由于收购案发生变化,该股开始持续下跌,目前的股价在9元以下,高位介入的投资者可以说损失惨重。也正因为如此,在证监会下发事先告知书后,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行动起来了。

  

  尽管如此,最终能否提升万家文化相关投资者的维权积极性还须打一个大大的问号。此前,处于最底层、最弱势的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基本上得不到保障,在最高法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中小投资者才有了唯一的维权通道。即使是这样,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对于维权仍然抱有敬畏态度。主要表现在立案难、诉讼难、开庭难、执行难,最终表现为维权难。此外,部分年龄稍大的股民,对互联网不熟悉,信息处于闭塞状态,或者某些投资者无法知晓维权方式或途径,最终导致其没有开启维权,或无法维权,或害怕维权,而让违规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从以往的案例看,即使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投资者提起诉讼维权,仍然会有众多投资者没有加入维权阵营,此次万家文化的投资者是否重蹈覆辙,我们不妨拭目以待。不过,基于维权成本(包括时间与费用等方面)等方面的考虑,仍然有投资者放弃维权将是大概率事件。

  

  除了委托律师诉讼维权,以及股东代表维权外,单靠投资者的个人力量维权,背后的难度可想而知。笔者以为,无论是上述哪种方式维权,其短板都是非常明显的。要提高投资者维权的积极性,只有早日推出集体诉讼制度。集体诉讼制度不仅是对中小投资者最好的保护,也是严惩违规者的一大利器。笔者再次呼吁,集体诉讼制度宜早日推出。若此,投资者维权将迎来全新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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