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漫谈优先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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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优先股投资本专栏上周再次就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做了一些探讨,本周创业板市场大跌6.2%,从最新的深交所公布的创业板平均市盈率52.4倍来看,虽然较上周的53.34倍有所下降,但是仍然处在一个绝对高的位置,创业板目前的风险并没有因为短期的下跌而下降太多。本周专栏就优先股投资谈一谈个人的看法。

本周四晚间,广汇能源(600256.sh)刊登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公告,成为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上市公司,虽然此次广汇能源发行的优先股并不向广大的一般投资者放开。但是可以想见,此例一开,将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发行优先股,其中必有公开发行的。因此投资者有必要对优先股做一些基本的功课。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笔者认为,投资优先股应该关注的方面无非是四个:

一、投资风险

从投资风险上讲,对于同一家公司,投资优先股的风险应该是高于购买该公司的债券,同时低于购买该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因为从偿付顺序来讲,如果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先债券投资者,再优先股,最后才是普通股投资者。另外,如果发行方当年出现亏损,优先股投资者也可能承担股息率下降的风险。

二、股息率约定条款

一般来说,在优先股发行公告中会约定相关的股息率条款,比如此次广汇能源发行预案就约定股息率为浮动股息率。具体条款和计算较为复杂,简单来说就是:

1、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票面股息率不高于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优先股的初始票面股息率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同时以该初始票面股息率作为基准票面股息率。股东大会有权根据分红年度盈利情况及市场利率情况在基准票面股息率基础上调整分红年度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

2、若公司分红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以上(含),股东大会有权根据五年期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上浮趋势上调分红年度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若公司分红年度亏损或公司分红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分红年度按基准股息率计算的应付优先股年度股息总额,股东大会有权下调分红年度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

可以看出如果投资者投资该优先股,如果企业经营十分良好,那么将有一定的机会分享企业成长成果(上调股息率),但是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则有一定的下调风险。

三、税收规定

在目前的相关规定中,除了规定企业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外,对于个人投资者没有相关的税收暂免规定。根据经验,那么个人投资者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息和红利将会依照个人所得扣除20%的税收,因此从这个方面,投资优先股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有一定的不利。

四、可转股条款

如果规定优先股有可以转成普通股的权利,那么优先股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的时期可以作为普通股的替代投资对象,而如果没有转股条款的优先股则既没有债券那样的法定求偿权,也不能像普通股那样分享企业经营的成果,那么这样的优先股更加像一只永远无需兑付的债券,那么投资价值也将大打折扣。

本文发表于2014年4月26日《金融投资报》周末证券 “价值投资”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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