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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6月17日,沪深两大交易所同时对原来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予以发布,两项规定均在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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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则”要点
1) 机构仅能通过“网上”或“网下”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
沪深两《修订稿》增加了“网下发行参与对象不得参与网上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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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沪深两《修订稿》指出: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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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沪市申购资金冻结期减少1日
沪市《修订稿》的亮点之一在于缩短了一个交易日的资金申购流程。之前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一般为四个交易日,而改革后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申请,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可以缩短一个交易日。购流程如下: a 投资者申购(T日) 申购当日(T日)按《发行公告》和申购办法等规定进行申购。 b 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 1日) T 1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T 1日16时前,申购资金需全部到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交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c 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 2日) T 2日,公布确定的发行价格和中签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d 资金解冻(T 3日) T 3日,公布中签结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解冻和新股认购款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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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沪市单个账户网上申购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
沪市《修订稿》将网上申购单位及上限修改为: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而之前的《实施办法》只规定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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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则”发布的影响
1)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新则”发布后,沪市资金冻结期减少1日,使资金使用率提高,尤其是在多只新股连续发行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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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资金量较大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的负面影响较多
新则规定“网下发行参与对象不得参与网上发行”,机构投资者仅能通过“网上”或“网下”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由于深市单个账户只规定申购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因此从历史数据来看,参与深市网上申购资金规模的限制较少。但由于深市发行的通常是小盘股,且仅能选择网上或网下申购,机构打新资金规模将减少。
就沪市来讲,由于沪市规定单个账户网上申购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按照08年在沪市募资量最多的中煤能源推算,单个账号申购资金将不能超过2000万。这将较大地抑制了机构对沪市新股网上申购的热情,机构将倾向于网下申购。从而使网上申购的资金规模减少,间接导致网下申购的中签率降低。同样地,对资金量较大的个人投资者来讲(超过2000万元),由于沪市当个账户申购资金上限较低,其可以参与的打新资金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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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而言,“新则”发布或将限制机构打新的资金规模,并且降低网下申购的中签率。原打新资金规模越大的机构,其受“新则”的负面影响则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