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中航沈飞,未来一年目标价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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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要飞到哪里》
中航工业的沈飞注入中航黑豹已经完成。接下来,同样生产歼击机的成飞集团花落谁家,备受关注。
一,成飞未来注入中航黑豹应毫无悬念
1,成飞和沈飞同属中航工业集团,皆为我国歼击机生产研发基地。产品只有配置和技术上的差别,构成完全意义上的同业。若果分别上市,将严重违反证券法。现实的例子是,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央企下属上市公司存在明显的同业竞争关系,监管层要求其限期规整。如中石油、一汽集团、中电科集团等下属公司的同业整合,一直在做,但都非常困难。因此,监管层不会允许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比如中电科集团旗下太极股份凤凰光学等的资产整合,因涉及同业竞争,都被挡在了门外。
有一种流行的说法,以为沈飞和成飞注入一家上市公司会形成垄断,妨害竞争,不利于我国歼击机的技术进步。这种观点是似是而非的。首先,歼击机研制原本就不是竞争性行业,何谈垄断?其次,从央企改革的大方向看,各自为政,分散游击是不被允许的。军工央企整合有三个决定层级:深改组和国资委,工信部和科工局,中航工业集团。在中航工业集团意见和深改组、国资委高度一致的情况下,工信部和科工局也不可能有不同意见。按照国资委的规划,央企最终要整体上市的。如果以不利于竞争为由,难道沈飞或成飞,有一家将来必须独立于中航工业集团?
2,成飞和沈飞在很多技术领域的成果必须共享。原本同属中航工业一家,竞争是有限的,人为构造技术壁垒不仅妨害集团公司利益,更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歼31改进版上就用了很多歼20的先进技术,二者在隐身系统、航电系统、雷达系统、材料系统等方面就有很多技术互通。歼31如果没有歼20的技术借鉴,或许将面临下马。歼20和歼16高低搭配,战力倍增,相得益彰。歼20、歼31都在努力发展舰载机。若果分开,反而会造成技术壁垒和投资浪费。如此,必然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投资损失。如果沈飞和成飞分属两家上市公司,无论是技术共享,还是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交流都将成为不可能。所以,要么成飞永远不上市,要么必须和沈飞仍属一家上市公司。
3,从发展战略看,二者也必须整合在一起。中航工业原本就是要将沈飞、成飞以及洪都科技整合在一起的。上次注资成飞集成搁置的真正原因,是国家要单独成立发动机集团,成飞的发动机资产需要分拆。决不是什么构成垄断。
中航工业有六大整机类别,即以中航飞机为平台的轰系及大运,以洪都航空为平台的教练机系,以中直股份为平台的直升机系,以中航黑豹为平台的歼击机系,以及平台尚未明确的军民两用无人机系、疑似以中航重机为平台的通飞系。成飞和沈飞,同属一个歼字,能分做两半吗?
歼20定位于重型,技术先进,属国之重器,目标客户仅限于我国军方,不对国际市场出售。歼31正好相反,目标客户在国际市场。没有市场的技术,很难蓬勃发展。美国的F22生产线为什么关闭?因为本国军方采购数量有限。成飞如果不和沈飞整合在一起,很可能被歼20巨大的投入和有限的采购量拖垮,重蹈F22的覆辙。所谓军民融合,本质就是技术和市场的融合。歼20和歼31形成技术上的高低搭配,市场上的有无互补,才能赢得更长久、更好的发展。未来,中航工业打造五代机、六代机需要沈飞、成飞形成合力,甚至央企集团之间都要形成合力,擎国之力。单打独斗,谁都难以干过洛马。
二,分步快走,整合将更加顺利
中航工业的本次重组,先将沈飞单独注入上市公司,有两个原因:一是成飞的歼20研发投入巨大,目前产能有限,财务效益不符合上市条件;二是为了减少审批环节麻烦,分步快走。
1,沈飞依次整合洪都科技,或将不构成重大事项。利剑无人机是沈飞和洪都集团共同研发,并在洪都生产的。洪都科技的系列武器是专门为歼系列战机配套的,特别是和利剑无人机,产品链产业链都极为紧密。中航工业将沈飞、成飞、洪都科技整合在一起,是科学性、全局性的考量。如果中航沈飞先行收购洪都科技,再择机收购成飞,整合工作将更加顺利。
2,成飞集团原本和沈飞集团体量相当,技术上或更胜一筹。但成飞近年来不断在缩减:先是划拨部分无人机资产,支持贵飞的发展;再是拆分发动机资产,连同成发科技,一起移交给了发动机集团;后是为了发展新能源(锂电)产业,将成飞集成划归中航工业集团公司。
后续整合成飞,其实只涉及成飞集团的三家子公司。成飞集团除了研究所外,现有控股子公司12家,涉及战斗机研发生产的只有三家:公务机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空天飞行器公司、成都凯天电子公司。还有一家重要的生产协作公司是威特电喷公司,但控制权属于中航工业集团。其他8家皆为辅业、副业公司。
在主营收入增长方面,成飞有了歼20,歼10就没有必要批量生产和装备了;在歼20大规模装备前,歼10C作为过渡机型,已经小批量装备了部队;翼龙无人机是一种中低空、军民两用、长航时多用途无人机,我军装备需求有限,主攻出口,国际市场前景尚可。但成飞集团同样肩负着六代机的研发重任,歼20或许也不会大批量装备。
再看沈飞,由于机型定位的不同,歼11B、歼16订单饱满。利剑无人机被称为中国航空技术的巨大胜利,完全媲美甚或超越美国的X-47B、英国的“塔拉尼斯”和法国的“神经元”,也已获得军方的大量订单;我国唯一研制成功的舰载机歼15飞鲨亦开始批量生产。注入中航黑豹后,沈飞集团未来三年的承诺利润稳步增长(17年6.06亿,18年6.48亿,19年6.75亿)。歼31国际市场打开后,沈飞的收入和利润还将猛增。
未来三年,沈飞的主营收入和利润将处于高速增长期,而成飞则处于平滑期。这是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在此期间,成飞集团尤其需要中航工业集团的财务支持。

总之一年目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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