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金盾股份:前董事长巨额“借款” 公司涉36宗诉讼金额达25.4亿元

昨日晚间,金盾股份(300411)发布大股东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公司印章被伪造而引发的系列事件的进展公告。

据公告内容,前董事长原董事长周建灿已于2018 年1月30 日去世。但公司却随即发现周建灿及其控制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等企业(以下合称金盾集团系企业)存在利用伪造的公司印章及冒用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为周建灿、金 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对外借款或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的情形(以下简称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民间债务),并导致公司后续面临了大量的诉讼仲裁案件及财 产保全措施,由此引发公司一系列相关事件。

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36宗诉讼案件及4宗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涉及标的金额 254,097.23 万元。其中,11 宗案件原告或申请人已主动撤诉或撤回申请,涉及标的金额 80,523.97 万元;1 宗诉讼案件法院已裁定中止诉讼,涉及标的金额 4724.29 万元;3 宗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已决定中止仲裁程序,涉及标的金额 22,844.61 万元;14 宗诉讼案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及标的金额 70787.41 万元;4 宗案件一审判决,涉及标的金额 5,998.00 万元,现已上诉至二审审理中。其余7宗案件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涉及标的金额 69218.95 万元。

金盾股份表示,经公司自查,公司与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相关债权人均不存在任何借款关系或担保关系,相关债务涉及的款项从未进入公司账户,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也从未审议过与该等债务相关的议案。

关于大股东协议解决本次系列事件的进展情况,金盾股份称,周建灿冒用金盾股份名义实施的借款、担保、回购行为涉及债权人中,已签订或同意框架协议的民间债权人的债务金额约为20.52亿元;其中,已签订框架协议的债务金额约为14.20亿,已达成一致意见但尚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的债务金额约为6.32亿,其余债权人正在进一步商榷中。已签订协议的民间债权人已经按协议规定撤回或正在办理对撤销对公司的起诉并解除了对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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