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有香港上市的内房股停牌,之后公司宣布大股东正考虑私有化方案。除非私有化价钱比市价还要低,不然大部份私有化的方案都是对于股东有利的,那么对于公司的债权人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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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直觉第一个反应认为是好消息,因为大股东提出私有化即是直接说明了公司本身是有价值的,老板对于公司资产是有信心,那么对于债券持有人来说,不就是一个正面的信息。但是债券市场的反应却是刚好相反,公司的债券价格由股票停牌前的大约91元跌到了84元,证明了笔者并没有站于债券持有人角度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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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下跌反映了两个客观事实,一是公司发出的债券本身并没有由私有化引发的强迫公司回购。如果债券是有回购的条款,持有人是不会愿意以低于面值的价钱把债券在市场上沽出。大部份债券都有回购的条款,而引发的条件只限于当公司的控股权易手时。这是合理的,毕竟不同的控权人可以有很不同的信用纪录,控权股是一个买家购买债券时的重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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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价格下跌反映了持有者感到私有化令债券风险提高了,所以选择以抛售债券作响应。大家可能会问,既然公司本身是有机会出现资不抵债,违约的风险,那么为什么老板还要把公司私有化?其实老板愿意私有化,基本上已是代表了公司是不会资不抵债的。私有化的风险提升主要是体现在公司大股东更容易作出一些伤害债权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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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间公司上市时,债权人最大的风险在于公司倒闭破产,但是这是相当少机会发生的。第一,上市公司集资途径多,加上本身上市地位都值钱,即使真的有一天出现违约,能找到白武士的机会相当高。第二,对于一些财技高手来说,上市公司是永远的摇钱树,因此他们只会做伤害小股东的事,而绝不会令公司失去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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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当公司被私有化后,大股东可伤害的就只剩下债权人。上市公司作出一些重大的买卖时,都需要先向交易所申请,之后再根据买卖规模的大小,走不同的股东投票制度。两度关卡大大减低了上市公司作出一些重大的不公义交易。但是一旦公司被私有化后,公司的重大买卖将只取决于大股东的决定。一般上市公司都是利用旗下的离岸公司去发债,私有化后,如果母公司低价资产转移,之后宣布破产。债权人将需要通过十分复杂的程序去追讨这不公平操作,需时甚长,届时公司可能已被洗劫得一乾二净。最后,债权人只好被迫接受如投降输一半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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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媛为持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