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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5-04-2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一五年四月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梁健锋 吴寿强 周佩君
温带军 梁灶盛 范卓
孔维民 温威京 沈建平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0,000,000股,将于2015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到次一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年4月28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2
特别提示......3
目录......4
释义......6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
一、公司基本情况......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7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8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8
(四)股权登记情况......8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8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9
(一)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9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9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10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10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安排......10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0
六、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1
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1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11
(二)公司律师......11
(三)公司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12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1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1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13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4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14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15
(三)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15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15
(五)对公司治理的影响......15
(六)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15
(七)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16
第三节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17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17
(二)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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