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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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JIANGENVIRONMENTALCOMPANYLIMITED*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95)
海外监管公告
以下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所刊发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承董事会命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张维仰
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深圳市
2015年4月26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三位执行董事张维仰先生、陈曙生先生及李永鹏先生、两位非执行董事冯涛先生、孙集平女士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曲久辉先生、黄显荣先生及苏启云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股票代码:002672.SZ、00895.HK
东江环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一五年四月
发行人声明
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是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张维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六禾淳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朱雀珠玉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中明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其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7,860,000股(含57,860,000股),发行对象已经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相应地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为39.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