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趋势成就智者

??????????????????????????? 趋势成就智者


??? 时间循环无所不在它是一种自然的规律,从大到宇宙小至草木,都受时间循环的支配,春夏秋冬就是一个典型的时间循环具有圆的性质。时间周期又称循环周期、时间循环周期。《易经》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了“时”与“中”这两个概念,这种时与中就是一种很高的生存智慧,它要求人们“时行时止”,要求人的行为与天、地、人、万物的运动变化产生协动、产生共振,在顺应性的相通默契中,顺畅地实现人的存在。


?? “时”是指与时势一致:识时之义、察觉时机的来临,重视来到身边的机会;知时之行:知道时机来临时如何抓住机会;用时之机:把握 利用来到身边的机会,不要错过而后悔;行时之动:一旦时机到来,立即作为;观时之变:能够看到时机的变化,并随着它的变化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调整;时行时止:在恰当的时机开始,在恰当的时机停止。


?? “中”是指中庸之道:在天地自然正道中运行,既不太过又不错失。这种主动性适应、创造性顺应的“时、中”生存智慧,完全区别那些保守、闭锁、内省,这是完全不同的本质区别。“时、中”它是构成了人积极进取和待时而动的品格。


??? 把周期应用到股票及期货交易上的第一个就是美国人杜威,他统计了美国有史以来的诸多事件,一些看上去风马不相及的事情却竟然有着共同的周期长度;而将周期推向极端的两个代表人物:一个是【江恩、一个是詹姆斯.霍斯特】。二者利用周期在期货和股票交易中获得过惊人的成绩,【江恩】曾经提前把道琼斯未来一年的趋势走势图绘出,预测和实际的走势相差无几。【詹姆斯.霍斯特】则在公开测试它的薛斯通道交易系统胜率高达90%以上。


?? 时间周期的定律,是所有市场趋势的时间与价格共同作用的结果,时间可以超越市场平衡它是最重要的市场要素之一,价格是市场量能趋势变化的反映。 ? 周期共振定律;不同时间周期转势信号的重叠是趋势运动的共振结果,是转换发生的强烈信号。所谓周期共振也称为“时间群聚”效应,是指最有可能的转势点,往往出现在两个以上转势周期共同出现的时间附近,周期共振有两种类型:跨周期共振:就是不同的分析周期中发生的周期平衡的重叠现象,具体表现为小周期结果达到平衡点时,大周期结果也同步达到平衡点。而跨周期共振只适用于大周期对小周期的确认,不能反过来用小周期对大周期的确认。


? 周期共振往往发生在不同的平衡结构中,必须对市场做出整体的 和局部的平衡分析才能有效地确定周期共振,周期共振是市场转势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在进行时间周期分析时,关注周期共振现象是必要的课程,一旦周期共振被有效确认,转势信号将变得更加肯定,可是,时间周期是重要的市场要素,但不是唯一的要素。 ?时间周期的基准点是各平衡点间的时间跨度,时间周期的平衡是市场平衡法则的外在表现形式,趋势分析必须将大周期结构分析与小周期结构分析相结合,这种结合是整体与局部相结合,对于趋势运行做到全局性的完整把握,定律推演分析运行要点。


? 把握拐点遵循趋势理性估值,四度思维成就大的人生,赢家道中无招,远望若愚孤寂者圣,在股市这片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需要战胜的首先是自己,成于选股赢在择时,股神【巴菲特】赢在出山时机,巴菲特是以杰出的投资业绩与显赫的财富而立名于世,但在投资理念上几乎全部师承了格雷厄姆的学术精华并没有丝毫的超越;那是因为巴菲特出山遇上美国经济走向三十年的繁荣上升时期,造就了他投资的辉煌!而他的师傅【格雷厄姆】世界证券分析之父、证券分析的开山鼻祖,著名的投资大师,证券分析趋势图线的创始者,却犯了两次以智慧者自居的精英共病,虽然理性分析,但却情结分析结果,漠视趋势的实战数据,一厢情愿死守,成为趋势的失败者,在一个趋势转折形成,最智慧的人都改变不了趋势的运转;顺应趋势才能成就智者!


? 谷凹拐点处要展示超然的智慧与敢为的胆魄,波浪凸峰时远离那稍纵即逝的海市蜃楼般的迷惑诱惑,在市场博弈中,多一点三韬六略与孙子兵法,多一点相对区域的淡然、少一点绝对高低的刻意,行走在行云崎岖流水多的陷阱市场,寂寞行程中最需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的精神!在浮生若梦的市场随着时间让价值在n度空间中增长吧!市场没有终点…………?


?


?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