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烧药夺命 谁在谋害中国儿童
适用症不同,国外不用于治疗发热
欧盟2004年给出的尼美舒利说明书中,适用症为“急性疼痛的治疗、疼痛性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痛经”。其后欧美药品管理局的多次安全审查中也只被提及“急性疼痛、骨关节炎疼痛症候和原发性痛经”,均未提及发热,更没有明确儿童发热。
而国内药监局2008年给出的说明书为“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此外还有说明书标注:“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办向媒体表示:目前尼美舒利仍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允许用于儿童的退热药。对尼美舒利的安全性监测显示,该药使用的收益是大于风险的。而欧洲药品管理局在2006年和2007年两次对尼美舒利评估,结论是尼美舒利只是在治疗“关节炎和疼痛”时“收益大于风险”,但必须限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5天”,小于12岁的患者禁用。转自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