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2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兴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4月2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兴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华兴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兴银行的规定为准。
编号 基金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 转换
代码 业务 投资 业务
1 000404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开通 开通 开通
基金
2 110003 易方达50指数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3 110007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4 110008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B 开通 开通 开通
5 110013 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6 110015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7 110017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8 110018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B 开通 开通 开通
9 110019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 开通 开通 开通
数基金联接基金
10 110026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开通 开通 开通
基金联接基金
11 110029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2 118001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二、关于本公司在华兴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3.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华兴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华兴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华兴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程序及扣款方式请遵循华兴银行的有关规定。若今后华兴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华兴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4.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 1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为T 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 2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为T 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5.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6. 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三、关于在华兴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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