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会同意公司受让香港联邦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云港东联包装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金额1100万元加合理资金成本200万元,计1300万元。公司受让股权后,东联包装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将其纳入公司生产经营体系,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连云港港氧化铝装卸服务质量。
* 公司与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9日签署了《关于设立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合资公司)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72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40%。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次缴纳: 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应自合资公司设立时缴足;其余册资本在合资公司设立后60日内缴足。合资公司经营期限30年,经营期满前6个月内,经合资各方书面同意,合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 公司将从2008年1月1日零时起调整内贸出口煤炭港口包干费,由原13.87元/吨,调至18.5元/吨,除去代征代缴的港建费(3元/吨)和铁路取送车费(2.13元/吨),港口包干费实际上调了52.97%;堆存费由原来0.8元/吨天,调至1.0元/吨天,上调了25%。调整后,公司的内贸出口煤炭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都将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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