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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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时软件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28)
更换董事、监察主任及授权代表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由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起:
1. 冯振邦先生辞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停止担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之本公司监察主
任及授权代表;
2. 林启令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3. 本公司执行董事刘润芳小姐获委任为及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之本公司监察主任及授
权代表。
天时软件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由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起:
1. 辞任执行董事、停止担任监察主任及授权代表
冯振邦先生(「冯先生」)因个人理由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冯先生亦停止担任本公司监察主任及授权代表。冯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後仍为本公司子公司的雇员。
冯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向冯先生於在任期间向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2. 委任非执行董事
林启令先生(「林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林先生,32岁,为戈壁矿务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之项目经理,执行董事陈奕辉先生於戈壁矿务有限公司为实益股东及董事。林先生於在过去10年於不同行业之会计及财务工作方面拥有广泛的经验,其中於贵金属行业具有逾4年之工作经验,专职营运控制。林先生於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系取得学士学位及於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学系取得硕士学位。林先生於其委任日期前之过去三年并无在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上市之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期,林先生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林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其各自之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概无关系。
本公司与林先生已签订委任其为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合约,林先生需按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要求退任及重选,而其委任将持续直至任何一方书面给予另一方不少於一个月的通知期终止合约为止。根据委任合约的条款,林先生将按其对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比较市场数据及本公司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收取每年90,000港元之董事酬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0(2)条(特别是有关(h)至(v)分段)须予披露之资料,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委任林先生而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新委任之林先生。
3. 委任授权代表及监察主任
执行董事刘润芳小姐获委任为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之本公司监察主任及授权代表。
承董事会命
天时软件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郑健群
香港,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郑健群先生(主席)、罗桂林先生、梁美嫦女士、廖昀先生、陈奕辉先生、张明先生及刘润芳女士;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林启令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曾惠珍女士、陈镁英先生、林桂仁先生及陈彩玲女士。
本公布乃遵照创业板上市规则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对本公布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据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及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本公布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以致当中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布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由其刊发日期起最少一连七天载於创业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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