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蜂巢山路 1 号八楼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孙建斌先生。
?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
4、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54,416,6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6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6)《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
因本次会议准备不够充分,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股东宏亿隆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提议本次股东大会暂不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与会股东经讨论后通过
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并形成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不对上述的 6 项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将择机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所审议的各有关议题。详细内容见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本公司董事会
就相关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宁、陈林川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的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程序合
法正当,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2
文件。
2、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
第四十五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预案作出修改,或对董事会预案以外的事项作出
决议,或会议期间因突发事件致使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公司应当向主办券商说
明原因并公告”之规定,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