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新股发行改革有利发展!

?最近大盘的持续下跌,这与新股开闸不无关系,新股开闸好比猛虎一样,投资者能不害怕吗?从去年11月16日起,IPO再次暂停,这已经是IPO第八次暂停。暂停了半年多之后,现在IPO重启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且根据媒体的报道,证监会副主席此前曾经表示过,目前财务审核已经进入到最重要的时刻,现在制定了 证监会:新股发行改革征意见 ,现予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6月21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 ? ? ?我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读,总体上看改革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但是有些地方还是存在保护融资者利益的条款,譬如说: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我觉得对于大小非减持问题,就是要规定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公司一律不得减持,另外大小非减持后增值部分应该考虑缴纳一定比例,这部分资金可以填补养老基金的缺口,如果是优质公司,经过两年后社会公众鉴定有公正定论,其实广大投资者不会排斥优质公司融资,关键是以前圈钱、骗钱的上市公司太多。

? ? ? ?对于调整网下配售比例,强化网下报价约束机制。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余下部分向网上投资者发售。既定的网下配售部分认购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网上回拨股票。而轻投资”的概念在主导市场的思路。对于新股发行体制的改革,需要在体制上或是制度上进行创新和突破。 这一条我觉得对于承销商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承销商对于上市公司的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属于欺诈上市的公司,承销商的股份不但不得减持,还要重罚 。目前,市场的现状是一二级市场 不平衡,而意见稿的规定有利于一级市场、发行人和券商,中小投资者的地位将更加被动。取消三个月的锁定期,将进一步有利于机构投资者,但老股东套现又增加了市场的融资压力。

? ? ? ?改革有一定遏制新股炒作效果,但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 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微博)同时提出质疑,实际上新股定价与二级市场是相关的,现在两个市场定价都不合理,根本是让二级市场定价合理,我觉得这一点也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新股发行和上市可以确定在一个月中的同一天,这叫批量发行和上市,这样可以遏制暴操新股行为,同时可以对发行定价问题逐步趋向合理化起到积极作用。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没有积极意义,纯粹只是一种‘做秀’。这既不能改变询价机构询价结果主宰作用,也不代表广大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受到保护。IPO整个制度性的改革,我比较关心的是这两个方面,一个在IPO的审核方面,因为目前整个IPO的审核很严格,使得整个市场上对于IPO的需求大于供给。因为需求大于动力,我们有现行的审核也是为了市场的公正公平。但是由于审核的限制,也导致了一些企业“寻租”的行为。

? ? ? ?对于股民来说,大家最担心的是只要一提IPO重启就担心股市会下跌,因为IPO对于资金的稀释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但是这次IPO停了半年,我们看到的是股市还是延续着自己的运行规律,该跌还是会跌。为什么大家一提到IPO就担心IPO重启之后对市场会有冲击。因为整个IPO过程给大家产生了一个印象:这是一个圈钱的市场,大部分人通过这个市场,包括新股发行的第一天得到爆炒,这个时候感觉到IPO只是圈钱。如果IPO只重视融资而不重视投资的情况能改变的话,我觉得IPO对于市场的冲击可能更大的。但如果市场的信心能够发生转变,IPO重启并不仅仅是一个坏事。总体上看我认为意见已经公布,如果证监会能够真正吸纳广大群众的意见,我想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才有深度和力度,只不过征求意见只能到2013年6月21日前,这个时间延长一点有什么关系?国家出台一项政策,延长时间说明征求意见更真实。

? ? ? ?总体来说节后行情可能产生报复性反弹,祝大家端午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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