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数项违规“才罚70万”惩罚,“割韭菜”能管好吗?

  3月7日,在上海代表团的全体会议上,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再次展现出其犀利的一面。樊芸在发言时表示,现在证券法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解决不了问题。像赵薇割韭菜,赚了几十个亿,不止一项罪名,加起来才罚70万元。并提醒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要管管”。


  樊芸所提及的赵薇割韭菜,源于2016年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23.195%股权一案。其时,成立时间只有一个月,注册资本仅200万元且未实缴到位的龙薇传媒,欲以30.6亿元的对价收购上述股权,但作为龙薇传媒的实控人,赵薇等自己仅出资6000万元,其余的30亿元需要通过借贷等方式来解决。因此,该收购案杠杆高达51倍。而且,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在收购股权的过程中,龙薇传媒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等违规违法行为。不仅如此,龙薇传媒对于万家文化股权的收购,还引发了上市公司股价的巨幅震荡,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基于此,证监会决定对龙薇传媒等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0万元,对赵薇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30万元。


  实际上,该收购案并没有因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就结束了。此后,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又将上市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而赵薇等也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股权案,是近年来上市公司并购中的典型案例。一方面在于高达51倍的杠杆收购,另一方面在收购过程中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最重要的则在于,对于这一典型案例,相关违法主体与人员,居然只受到如此轻的处罚。这样的处罚,相对于背后巨大的利益而言,简直如九牛一毛。客观上,这也是樊芸要求证监会主席管管的主要原因。


  证监会对于龙薇传媒等的处罚,也再次凸显出市场违规成本低的弊端。而违规成本低,则属于市场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而实际上,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信披违规对违法主体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对责任人员顶格处罚只有30万元。因此,在这一案例中,作为监管部门,其实是按照权限作出了顶格处罚的。然而,这样的顶格处罚,其效果显然又是非常有限的。


  要提高市场上的违规成本,管管割韭菜的“赵薇们”,个人以为,需要在多层面形成合力,如此才有可能达到目的。


  首先,在市场的制度建设上,需要对《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市场违规成本低,根源在于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像信息披露的违规违法行为,证券法规定最多只能罚款60万元,证监会是不可能作出更多罚款的。即使樊芸要求证监会主席管管,目前恐怕也是有心无力。而在进行修订并大幅提高违规成本后,证监会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才能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在执法层面上,也需要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执法必严”与“违法必究”。资本市场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公平”两字,丧失了这一基础,其他的都无须多谈。然而,在监管部门的执法过程中,却存在一碗水没端平的状况。比如前不久两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在其业绩预告没有正式披露前,都“不约而同”地对外透露了2018年业绩情况,结果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受到了处罚,另一家先透露业绩的董事长反而是在市场的质疑后才受到处罚。如此执法,显然难言公平。


  此外,在司法实践上,针对投资者维权案件,要破解“立案难、诉讼难、开庭难、执行难”等难题,为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严惩违规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还应该做到证券支持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多元调解机制并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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