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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末,《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出来了,广大媒体同呼“重磅利好”,然而,这个“重磅利好”究竟有多“重磅”呢?先让我们来细细考究一下再说。
先看一下回购适用范围:(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四)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从这个范围来看,个人认为,第一点是最真诚的回购,也是最能够针对目前市场弱势症结的回购,是从股票供求上减少供给的手段入手,其它三种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没有真正起到减少股票数量的作用,针对当前的市场来说,收效不大。
接着再来看回购股份处置方式:本次明确了回购股份的处置方式,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进行的股份回购,在持有半年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从以上处置方式看,这不能说是短“炒”行为,但却有可能成为中期“炒”,不能说这种“炒”就一定会赚(前期的员工持股就有不少亏了),但这种买卖行为对目前市场所面临的困难来说作用不太大,因为这些困难不是中短期内可以解决得了的,除非政策重大改变,直击市场供求与大小非套现的根源。
还有,回购设想是美好的,但有些事情回到现实中是非常骨感的。回购是需要大量真金白银的,这些资金从何而来?现在上市公司现金充裕的有几多?有充裕现金而又真正有诚意回购的又有几多?A股市场上大多数的股东们本来就是缺钱才质押股票了,本来就想套现走人了,你却要他们花大量的真金白银来买回股票?这有多难啊!就为了响应号召而被迫“东施效频”吗?“发可转债回购”、“发优先股回购”、“借钱(贷款)回购”等,这玩的是哪一出呀?这不是又要向市场融资吗?不是又要增加负债加杠杆吗?不是最终还得由市场来买单吗?这也叫回购?真的令人哭笑不得。如果不能直面市场的根本性问题,回购与前期的员工持股一样被套或割肉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
不想说太多了,机构们都不傻,有一定认知能力的股民也不少,有些话不用说也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到此吧。
祝大家好运!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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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上文“东施效频”应为“东施效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