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还是缺乏对生命给予足够关怀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太缺少以人为本理念的法律和政策支持,这正是恶性事故不断的根本原因所在。
想一想吧,那些只知道追求利润,丝毫不顾及职工生命的奸商还有社会生存空间吗?从政府到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真的很明晰了吗?是不是还存在“齐抓共管,谁都不管”的责任大锅饭现象?我们的城镇居民是不是仍然狭隘而自我优越地歧视那些来自农村的“民工”,并忽视他们的生命安全?
每一次事故发生后,上到政府,下及企业,都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煞有介事地去分析,去追究,去教育,那么,扪心自问,每一次事故之后,事故的责任人真的得到恰如其分的追究和惩罚了吗?我们的职工真的得到及时的教育并能举一反三地规避事故风险了吗?
在安全生产领域,几乎百分之一百的天灾都源于人祸,如果说这样的观点失之过偏,然而作为企业的管理层,确立这样的信念却未必有害。因为只有确立了这样的信念,我们的企业领导才会脚踏实地地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才不会武断地、千方百计地一次次把事故归因于偶然,才会以坚实的步伐向本质安全迈进而不是一相情愿地去祈求运气或者神灵;只有确立这样的信念,我们的安全工作者才能真正做到思考周密详细,工作踏实到位,而不是时时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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