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
2008-12-23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147号)的精神,现将2009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一)元旦:11(星期四)至13(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15(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4(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二)春节:125(星期日)至131(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22(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24(星期六)、21(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三)清明节:44(星期六)至46(星期一)休市,47(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四)劳动节:51(星期五)至53(星期日)休市,54(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五)端午节:528(星期四)至530(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61(星期一)起照常开市。531(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六)国庆节、中秋节:101(星期四)至108(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109(星期五)起照常开市。927(星期日)、1010(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二、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