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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校内受伤之后★╯?《事情经过》2013年12月我家孩子在桥西区振头小学课堂上被同学扎到手并在省三院做了手术,住院十五天,住院费用大约3700元,(学生在校期间其监护由学校和老师负责,校方管理上失职,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事情发生后校长说年前一定给予解决,后与学校协商后,学校应该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学校口头承诺承担全部医药费.1.学校年前没有赔付医药费,承诺年后一定给解决.
2.年后家长找到学校询问医药费什么时候给,校领导相互推脱,一个说医药费学校走的是校方责任险单据已经上报保险公司,至于保险公司何时报,何时给家长,如果保险公司不给报,学校也没有办法,并且拿你家孩子还想不想在学校上学作威胁,态度恶略的说,学校只能这样了,你们家长不要不依不饶,不满意的话愿意找上边反映就反应,认为谁能给你解决你找谁去.???家长联系正校长,正校长说:你烦不烦呀,年前已经解决了,我没时间理你.说后就在上班期间以正在开车为由挂了电话.
3.我们家长只想学校给个明确的答复,医药费到底给不给,什么时候给,
家长学生都是弱势群体,学生在校出现意外事故,作为校方领导应该采取积极态度来和家长沟通解决事情办法,而不应该威胁家长还想不想在校读书,校方领导之间也不能互相推诿扯皮,而是通过这件事进行一次全校安全教育,增强大家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让类似事件再发生。可是学校是这样的态度
不想解决问题,而是推卸责任,让学生家长非常寒心,想通过媒体正面报道,希望引起学校重视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来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希望今后学生们在校不再发生类似伤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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