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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雇佣和承揽,两者如何区别。实践中,通常从四个方面来判断:
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若存在这种关系,双方是雇佣。若不存在,双方是承揽。
2、是否由一方提供劳动工具,限定工作时间。如果是,为雇佣。如果不是,则为承揽。
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如果定期给付劳动报酬,为雇佣。如果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为承揽。
4、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前者是雇佣,后者是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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