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
校外培训乱象“地下溢出”
《春城晚报》7 月 26 日 刊载 署名 李英锋的文章 (原文)
校外培训机构 不得占用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及寒暑假期 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结束时间 不得晚于 21 点;学科类培训机构
一律不得上市融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作业负担
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随着《意见》以及 配套法律 法规、政策、制度、措施的落实,可以预见,在市场明面上,校外培训的乱象 将得到有效的遏制,学科培训行为
将有序压缩 甚至退出。然而,我们要谨防 校外培训乱象“按下葫芦浮起瓢”,以各种变通形式“暗度陈仓”。
不再审批 新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允许 校外培训机构 利用寒暑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组织学科培训,一些机构或人员 会不会
由明转暗,无证运行?一些非营利机构 会不会 以营利为目的 组织学科培训,背离公益属性?私教、一对一授课、网络授课 等行为 会不会填补
以往规模性校外培训的空白?各级有关部门 必须拓宽 监管视野,延伸监管视角,坚决封堵 校外培训乱象的“地下溢出”。
当然,治理校外培训 是个系统工程,还需采取 优化学校 课后服务、寒暑假 托管服务、提升课上教学质量、改善中高考 人才评价
选拔体制、引导家长 转变教育理念 等措施 予以呼应配合。
(摘自《文摘周刊》7.30 第10 版
“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