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27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自2008年9月16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6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宜华木业(证券代码:600978)、新联电子(证券代码:002546)、中国天楹(证券代码:000035)、长城电脑(证券代码:000066)、黑芝麻(证券代码:000716)、华联股份(证券代码:000882)、伟星股份(证券代码:002003)、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皇氏集团(证券代码:002329)、卓翼科技(证券代码:002369)、三维丝(证券代码:300056)、豫光金铅(证券代码:600531)适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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