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许小年:赶紧加息抑制通胀

?宏观政策只有两个: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绿豆、土豆不是宏观,打压房价、菜价也不是宏观调控。将“政府调控”等同于“宏观调控”,再以宏观调控的名义,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这是对宏观经济学的亵渎

  领导,您知道吗,通货膨胀归根结底是个货币现象,经济理论和世界各国的经济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要想治理通胀,必须果断而坚决地紧缩银根。

  我国中央银行虽然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并且加息一次,但这远远不够。

  尽管准备金率的提高冻结了银行的可贷资金,有助于控制银行贷款,实际上,此举纯属多余。这两年实行的贷款额度制已卡死了放贷规模,银行可贷资金的多少不再是制约因素。这就如同计划体制下用粮票限制购买,粮店储备了多少馒头无关痛痒,社会粮食消费量由粮票决定。已经有粮票(贷款额度)了,干吗还总是在粮店的库存(银行准备金)上做文章呢?

  说起粮票,领导,您知道吗,改革开放没几年,我们就解决了计划体制下无法解决的粮食供应问题,把粮票送进了历史博物馆。现在票证好像又回来了,贷款额度相当于给银行发“信贷票”,房屋限购令相当于给居民发“房票”。过两天猪肉、大米的价格若涨起来,是不是又要发肉票和粮票了?干脆把发改委改回国家计委吧?反正现在两者也差不多了。

  笔者一如既往地反对各种各样的数量控制,包括美联储的“数量松宽”、我国的信贷额度和准备金率的无节制上调。设想准备金率调到50%,银行还怎么经营?一半的储蓄资金不能用,但利息一个子儿都不能欠。准备金率若调到100%,银行就只好歇业了,或者改为基金、彩票销售点,赚些钱发工资,付利息。

  领导,您知道吗,仅仅管住银行信贷治不了通胀,例如蔬菜价格就和贷款没啥关系,谁见过老百姓拿银行贷款买萝卜的?深圳居民到香港扫货,手里拎的也都是成捆的现金。储蓄资金大搬家,从银行涌向市场,物价焉有不涨之理?这中间的道理不难理解,即使按照官方的CPI数字计算,存款的真实利率眼下仍是负的,2.5%- 4.4% = - 1.9%。看着放在银行的储蓄一天天贬值,人人心急如焚,不把钱换成实物,晚上睡觉都不踏实。

  赶快加息呀!起码也要让存款利率高于通胀率吧?

  加息怎么就这么难呢?现成的货币政策工具,为什么不用呢?

  本来央行就应该灵活调整利率和汇率,以实现稳定经济的目标。这两年政府却更重视利率和汇率的稳定,而听任经济和价格水平上下波动,把手段和目标整个给搞反了。

  加息当然有副作用,比如吸引热钱流入。但领导您知道吗,宏观政策从来就是两难选择,不光今天如此。印钞票创造不了财富,只能制造通货膨胀,而通胀将导致民怨和社会的不安定。掂量一下热钱的压力和通胀的压力,应否加息是不言而喻的。

  冻结利率和雪藏汇率等于捆住自己的双腿,怎么走路呢?绝招是借助双拐,左手挥动发改委,右手撑着工信部,胳膊代替大腿,踉踉跄跄,拖着木桩般的下肢,艰难前行。这两个部位还真不辱使命,今天清查绿豆、大蒜涨价,明天打击“囤积居奇”,后天狠抓“投机炒作”,忙个不亦乐乎。

  领导,您知道吗,这些举措早就不是宏观调控了。宏观调控有着严格的定义,指的是政府通过对总量的控制,注意,是总量,来调节经济的运行。“宏观”的含义就是“总量”、“全局”,而不是“单个”、“具体”。总量只有两个:货币总量和财政收入/支出总量。宏观政策因此也只有两个: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绿豆、土豆不是宏观,打压房价、菜价也不是宏观调控。将“政府调控”等同于“宏观调控”,再以宏观调控的名义,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这是对宏观经济学的亵渎。如此篡改和阉割“宏观”,令讲授此课的教师感到很没面子,如果不是迫于生活压力,真不想再干下去了。

  领导,您知道吗,行政干预市场越多,对经济和社会的伤害越大,因为所有的行政干预都会降低而不是提高市场的效率,而且绝大多数的行政手段都与法律不符。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重要的信息源,发挥着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凡价格上涨,必然是供不应求,看到价格上涨的企业,察觉到有利可图,在价格的指导下增加供应。这样做的结果是缓解短缺,自动实现供给和需求的平衡。如果政府管制,价格不能反映社会供给和需求的关系,企业不知道应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就会造成资源的错配。

  正是由于政府的长期管制,人为压低能源和资源价格,鼓励了高耗能项目的上马,致使我国经济“褪绿染黑”,重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2003年的62%上升到2009年的72%,单位GDP的能耗在世界上名列前茅。最近政府在一些地方提高了水价、电价,这无疑是正确的方向,下一步应放松和解除管制,让市场发挥更大的定价功能。政府同时应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直接的财政补助,抵消生活费用的增加。

  行政干预价格不仅没有道理,而且不合法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只适用于“极少数商品和服务”(第3条),必须以定价目录为依据(第19条),并“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第22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第24条)。仅“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政府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干预价格(第31条)。

  逐条对照法律,不难发现,近期政府的干预有明显的违法嫌疑。干预早已不限于“极少数商品”;干预全凭官员的意愿,从未制定过定价目录;既不进行价格、成本调查,也不听取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意见;政府自己的“心理价位”秘而不宣,从未按法律的规定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法律仅赋予政府行政干预“市场价格总水平”的权力,注意是“价格总水平”,而不是单项商品的价格,而政府已动用行政手段打压大蒜、绿豆、蔬菜、粮食、房地产等具体商品的价格。

  领导,您知道吗,《价格法》仅宣布“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为非法,根据“法律未禁止就可以做”的原则,“投机炒作”和“囤积居奇”便无可指责。股市上多少人天天都在投机炒作,拿到潜力股,谁不囤个好价再卖呀?真要禁投机和囤积的话,就先关股市吧。以后官方文件别再拿这些词儿说事儿了,免得人家说咱不懂法律。再有,谁违法、谁合法,法院说了算,行政部门不能私自给厂家、商贩、农民等经营者定罪,更不能私自惩罚他们。

  依法干预价格的重要性还在于维护社会公平。价格这东西不同于GDP,它涉及相互冲突的利益。打压菜价,城镇居民高兴,但农民不高兴。打压房价,没房的高兴,有房的却不高兴。农民和有房者肯定会问,我招谁惹谁了,凭啥让我的收入和资产缩水?如果政府依法行政,农民和有房者就不能抱怨了,因为法律是包括他们在内的全体公民(或公民代表)同意的。

  搞市场经济三十多年了,怎么政府现在成了主导力量?什么时候企业和民众才能回到舞台的中心?什么时候市场才能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笔者不知道。

  领导,您知道吗?

  许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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