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一年新业务价值和内含价值

?一年新业务价值和内含价值


??? 应老大哥老股民先生之邀,我就一年新业务价值和内含价值做一些简单的阐述。


??? 先来说一年新业务价值。


??? 简单假设模型:某个分红型寿险产品,每年向保户分红利率为4%,假设年投资回报率为6%,贴现率为10%。同时该保单期限为十年。


??? 这是最简单的模型,假设某保户购买10万元的该产品,那么这张保单在10年后能够获得1.02(获得6%的投资收益,并当年给保户分红4%)的十次方的利差。也就是说当初的十万元保费这个时候已经变成了121899元。由于假设中没有附加的赔付(死亡等约定赔付等),退还保户10万元,剩余21899元归保险公司。但是这是10年后的钱,必须贴现到今天才能算今天的价值。按照假设的10%贴现(保险公司一般按照11%贴现,为了计算简便)后得到8475.7元。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就是这张保单的价值,如果这张保单是2011年销售出去的,我们习惯称之为新业务价值,如果把计算日过去一年的保单全部计算加总,就是我们熟知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 当然必须要说,我们假设的模型是最最简单的模型,因为我们必须知道,就一张保单而言,他还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比如该投保客户出现死亡,按照赔付条件,必须给予赔付,那么这一张保单必然是亏损单。但是在保险精算里面,对于何种年龄、何种性别、过去30年以上的死亡率保险公司一清二楚,我们无须担忧,在保险产品设计之初,只要产品卖出单数足够多,一般情况下就必然是要赚钱的。


??? 上述产品卖出的第一年(2011年),新业务价值计算值为8475.7元。但是如果2011年该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达到7%,到了2012年,改产品的有效业务价值就会变成100000×【(1.07-1.03) (1.02的9次方-1)/1.1的9次方】。具体大家再行计算。这里面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第一年实现的4000元利差不能计入利润,因为该保单没有到期,不能确认为利润。只有一张保单到期才能计算利润,这就是保险公司为什么讲不能通过净利润来估值的重要原因。


??? 同时大家要注意到,我在上面这段话,引入了一个新名词,那就是有效业务价值。为什么这个时候叫做有效业务价值了呢?因为到了2012年,这个保单不再是是新业务了,所以有了新的名词,叫做有效业务价值。


??? 那么好,接下来可以讲内含价值了。


??? 内含价值=调整后净资产 有效业务价值


??? 而已经可以看出,一年新业务价值年复一年变成了有效业务价值。有效业务=已有有效业务价值 一年新业务价值。而上面的净资产为什么要调整,我相信大家一定清楚,这就是影子会计处理。影子随着太阳的方位而长短不一,保险公司净资产受股票、债券价格变动而出现波动,这就是净资产调整。从寿险公司存续的第一年开始,一年一年往后计算,就有了现在是内含价值。


??? 归本溯源,我相信通过这个简单的例子一定能让很多对保险公司不甚了了的朋友们有一个深入的了解。



该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网博客一年新业务价值和内含价值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