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市委托定义
夜市委托是指证券公司将提供委托时间延长的服务,即证券公司在当天清算结束后至下一交易日9:15集合竞价之前,将客户的委托指令存储在证券公司的电脑主机内,待下一交易日9:15将所存储指令发送到证券交易所。
二、夜市委托时间
交易日22:00至下一交易日9:15集合竞价之前。
国家法定长假期间,不接受夜市委托;如遇我公司交易系统升级、测试、清算,夜市委托时间可能延迟或暂时关闭。
三、委托方式
网上委托、电话委托、手机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
四、特别提示
1、因夜市委托没有实时的行情显示,请投资者在进行夜市委托时,参照最近收盘时的各股价格合理地下单委托,并于下一交易日9:15后及时查询夜市委托的委托结果是否有效。夜市委托中因股票价格问题导致投资者产生的投资风险,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夜市委托不支持以下类型的委托,请投资者在正常交易时间内申报委托:
(1)市价委托;
(2)所涉证券为新股申购、增发、配股首日等情形的委托;
(3)所涉证券为除权除息日或无涨跌幅限制等情形的委托;
(4)场外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5)三方存管转账。
3、若在下一交易日8:35之前申报撤单,可立即撤单成功;8:35至9:15申报撤单,系统于9:15分予以撤销,并以交易所反馈数据为准。
4、若所涉证券在下一交易日全天停牌,委托将作为废单处理。
5、若所涉证券在下一交易日10:30前停牌,根据沪、深两市对停牌前的委托处理规定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无效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有效。
6、夜市委托验证客户资金账户内可用资金或证券余额是以下一交易日的8:30分时我公司交易系统记录的该账户内的资金或证券数据为准。发生夜市委托,8:30分我公司校验该账户的可用资金或者证券余额,若发现不足,则我公司将撤销该笔委托而无须向客户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导致下一交易日账户清算透支,客户须在1日内补足差额。
7、客户使用的委托终端与我公司记录委托的服务器以及交易所接收委托的时间可能会不一致,最终以我公司记载的信息为准,其它系统的时间均只作为参考。
8、夜市委托期间,如遇我公司交易系统故障,我公司会委派专人进行解决,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前导致投资者不能委托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夜市委托期间,由于客户密码被盗等原因而导致的非本人意愿的委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夜市委托时间为交易所非正常开市时间,存在其他很多无法预见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慎重选择委托时间,我公司不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11、若有新交易品种及新交易规则,我公司可以调整夜市委托的时间、方式、品种、类型等内容,并将在营业部现场及公司网站等渠道发布通知。
12、客户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交易规则和与我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自主决策,理性投资。客户一旦使用夜市委托功能,即表明其对本公告内容的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