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一次舌战群“儒”的陪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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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深秋的一天,一名见习业务员打来求援电话,对于新人陪访,我一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我迅速检查和整理好日常展业必备的四件套:一本《保险法》单行本、一册、一报、一文件,然后骑上摩托车,飞驰而去。

  这位新员是个正科级内退的老干部,有着极其广泛的人际关系网。当我如约赶赴客户的家中时,天色渐晚,眼前的一幕让我目瞪口呆:热情好客的主人不仅摆上了一桌丰盛的酒菜,还找来了六名当地颇有声望的陪客。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一个诙谐的念头:该不是一场“鸿门宴”吧?一番寒暄过后,推杯换盏间,一名食客故意将话头切入主题,首先“发难”:“我觉得买保险是件好事,但是年数那么久,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在最初相识时,我已探明来者是位曾就职于司法系统的司法助理员,于是,我便借机反戈:“老哥从前在法律部门工作多年,请问一切民事、刑事案件的终结,法院以什么作为公正判决的依据?”“当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方专业地应道。我不失时机地从展业包中拿出印有国徽的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保险法》单行本,展示给众人看,并翻至第85条大声念道:“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然后很有礼貌地递给那位司法助理,请他审阅。他的观念瞬刻来了个180度的大逆转:“现在法制健全了,有《保险法》保护客户的权益,只要国家法律明文认可的东西,他就是最稳当的。”一番振振有词的话让我在凝重的氛围中看到了些许转机,不料,一个糟糕的例子被摆上了桌面。一位曾买过保险的客户在外打工多年后,由于保费续缴无人问津,等他返乡找到当地某保险机构时,却被告知其保险早已逾期失效。闻听此言,我知道又该给同业留下的后遗症作解释了。我从60天的宽限期到二年内申请复效以及保单质押贷款等多方面详叙了我司的诚信服务,最大限度内保证客户利益不受损失,保险责任持续有效,并列举身边有类似经历的客户重新获得保险权利的事例,得到了同餐客人的认同。一波三折,就在两大棘手难题得以顺利解决的时候,女主人突然提出一个严峻的问题:“我表妹在XX保险公司,说是中国最好的保险公司,她来过几次了,我很难为情,我告诉她,我认公司不认人,我们读书还得找所好学校呢!”“是的,您的观点和我们很多客户一样,希望投保一家有实力的公司,不过,这个我们自己说了不算,要看社会权威部门通过广大民众调查认可的才算,您说是吗?”我边说边从展业包中取出事先做好标记的国家质协全国用户满意度手册,翻至第51页保险公司一栏。客户说:“真的,您们太平洋保险数第一,服务还是5个星呢!看来,您们是一家讲诚信、有声誉的大公司,这我就放心啦!”幸亏准备充分,要不然……

  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带着这份来之不易的保单赶回家中时,已是凌晨时分,新员的感激之辞始终萦绕在我耳边:“主管,我今天学到很多保险实践知识,我会让身边的人都变成我们公司的客户的。”

  我凝视跳跃的钟针,心潮起伏,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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