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间,《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出台,这是一周内出台的第三项保险投资新政。《通知》提高了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上限、打通了不动产投资和债权计划投资的壁垒,进一步降低门槛并强调风险控制。据估算,新规打通和释放的资金将达2.03万亿元。
???? 同日,A股、港股、道琼斯指数全线下跌,A股收于2136点。在全球经济低迷、中国产业结构面临挑战之际,解开枷锁的保险资金尚需“长袖善舞”。《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可以自主确定投资标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 而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可以自主确定投资方式,账面余额由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上述调整使得保险公司在不动产投资和债权计划投资的选择上更加灵活,也大大增加了入市资金。根据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截至2012年6月底,保险业总资产约为6.776万亿元。据此估算,保险资金累计可用于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等相关金融产品的额度达6776亿元;保险公司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额度达1.355万亿元。两者合计高达2.03万亿元。
??????目前的权益投资欠佳,债权计划收益率的吸引力凸显,在目前的资本市场下,新规可以增加其配置收益较高债权计划的比例。同时,根据《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或者不动产,不再执行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的规定;上一会计年度净资产的基本要求,均调整为1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方面,也由“上一会计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投资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调整为“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 无疑,门槛的降低为更多保险公司进入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创造了条件。由于寿险公司的盈利周期较长,不少保险公司尚未进入盈利周期,对于偿付能力要求的适当放宽可以减小保险公司筹资压力。
新规还规定,保险公司重大股权投资和购置自用性不动产,除使用资本金外,还可以使用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保险公司非重大股权投资和非自用性不动产投资,可以运用自有资金、责任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 此外,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的范围,也增加了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对于此前保险集团公司关注的内部投资主体多、“谁来投资”的问题,《通知》也明确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及其保险子公司投资股权和不动产,可以整合集团内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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