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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集合信托计划有望转向单一信托为主








发布时间:2007-5-10   被阅览数:11 次   来源: 《证券时报》 吴清桦


 



  近日,多家信托公司推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门槛提高至100万元以上,而与此同时,产品数量则呈减少之势。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影响已经逐渐显现,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数量和规模萎缩,信托产品市场将从以集合信托计划为主转向单一信托为主的格局。


  截至昨日,国内信托公司已推出9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中有5个信托产品已经明确注明,该信托计划投资门槛为100万元,如重庆国投、中信信托、中原信托、湖南信托、云南国投等信托公司均推出了门槛为100万的集合信托计划。不过,仍有少数几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没有注明投资门槛,或者投资门槛仍为5-20万元。根据用益工作室的统计资料,在今年3月份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中,绝大多数产品并没有提高门槛。


  南方一家信托公司人士分析,主要由于信托公司此前申请的集合资金信托项目尚未发行完毕,遗留了部分产品在3月份发行。而4月份,大多数信托公司推出的产品是新规出台之后才申请的,并已经依据规定提高了投资门槛,大部分投资门槛划定在100万元以上。( www.eastmoney.com )


  据分析,由于信托业新规的出台,集合信托计划门槛的大幅提高,造成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的数量和规模均告萎缩,同时单一信托计划数量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有近一半的信托机构参与了与银行的理财合作。不少银信合作的理财产品中,银行作为信托公司的单一委托人,募集资金交给信托公司打新股或者投资二级市场。李旸认为,目前国内信托产品市场已经完成了从以集合信托计划为主转向单一信托为主的产品格局。


  今年3月1日,银监会颁发的新信托两规正式实施。(信托法律网-提示)按照规定,集合信托计划的委托人门槛大大提高。今年1月份银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指出,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信托公司积极备战重组:转型服务高端市场


发布时间:2007-5-8   被阅览数:93 次   来源: 《新京报》 孟斯硕


 















    业务范围变更、实业投资被禁,全国55家信托公司开始筹划重组


  今年4月18日,华宝信托正式更名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为转型后获得新牌照的首家信托公司。眼下整个信托业正面临一场生死转折。


  目前,交通银行与建设银行积极洽购信托公司的消息,不断从市场中传出。消息称,交行收购南方一家信托公司的方案已获银监会批准,建行则与北方信托的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就收购相关事宜在紧密接触中。


  种种迹象看来,看似平静的信托行业,却酝酿着一场不同寻常的变革。是被淘汰出局,还是转型重新起步?连日来,证监会先后下发了几个关于信托公司的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再次被推到了十字路口上。


  信托业直面“第六次整顿”


  这场变革源于今年3月银监会下发的两个文件,《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被业界戏称为“信托业的第六次整顿”。两个办法将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修订,核心就是压缩并限制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风险业务、非专属业务,将信托公司的新业务功能定位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专业化机构上来。


  这两个《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做到以主要经营信托业务为主,尽量不做或少做固有业务,特别是实业投资业务更是明令禁止。同时,引入“合格投资人”的概念,将自然人的规模和数量设限为100万元以上、50人以下。


  对于新办法的具体实施过程,银监会做出了过渡期的安排,指出凡能够按照新办法开展业务、且满足“申请变更公司名称并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条件的公司,可以向银监会提出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等事项的申请。目前尚不能按照新办法开展业务的公司,可以有最长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


  但是如此规定,对于信托公司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据了解,目前70%以上的信托公司均依靠固有财产开展自营业务生存,又在已经开展的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中70%以上依靠贷款方式加以运用。因此,如果删去上述这些内容,信托公司的生存将大受影响。另外,信托业的门槛提高后,很多普通投资者无法参与进来。在这种“硬限”下,全国55家信托公司必须结束以前的方向,走上转型和业务重组的历程。(TrustLaws.Net)


  信托公司积极备战


  “这个政策的出台有两个背景,一个是从去年起,中国的金融市场不得不全面向世界开放,另一个是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潘联星表示,在这两个背景下,对信托业的重新定位以及重新整合是必要的,一开始大家都很着急,但这一变革政策逐渐被业内认可,现在同行们已转为积极应对。


  “这是一件好事儿,能促进信托行业更好的发展。”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这是信托公司的普遍反应。“我们正在接受银监局的培训,并仔细研究转型的方案。”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信托法律网-提示)在过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银监会先后下发了《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并且银监会默认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信托企业的收购行为。


  “这是银监会在给信托公司找退路,具备转型条件的公司就自己转型,不具有条件的公司,可以通过被收购的方式,获得资金和帮助来转型。”潘联星表示。


  据了解,在业务转型方面,国内很多家信托公司目前已有了实质性进展。据记者了解,北京、上海和江浙一带已有多家信托公司向银监会递交了直接开展新业务的申请。


  目前,联华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被银监会选为REITs的试点信托公司,重庆国投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发行准基础设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还有一些信托公司和私募基金合作,进入到证券市场。应该说,国内越来越多新的信托产品正在被创造和升级。(www.eastmoney.com)


  转型服务高端市场


  此次转型主要实现两个方面的转变:一个是运作模式由原有的融资模式向资产管理模式转变,另一个是服务对象由原来的普通投资者向由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转变。潘联星认为,其实就是信托行业由低端向高端的转变。


  “信托业若转型转不好,很有可能就走向消亡。”中国会计学会信托投资分会秘书处张玉民表示,以前信托业服务的人群比较低端,人们对于收益率的要求只有4%-5%之间就可以满足。“但信托业转型后面对的是高端市场,目前资本市场资金使用的实际成本就在8%-9%,而且人们要求高收益率,所以信托公司必须进行产品创新。”张玉民说。


  此前,中国信托业协会秘书长陈玉鹏曾表示,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的必然趋势。信托产品由于非常灵活,在我国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信托业的发展被绑住了手脚。但随着制度的完善,信托的作用会更大表现出来,比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农村金融建设问题上,信托就能发挥很大作用。潘联星称,如果政府积极帮助信托行业,并逐渐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信托行业很快就可以完成转型,并拥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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