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阶梯电价可能性加大
《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今年要择机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发改委将居民每月用电分为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三档,电价分档递增。该意见稿给出了两种阶梯电价方案。在方案一中,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7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在方案二中,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
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用电紧张的形势下,国家电力主管部门特别强调通过需求侧管理缓解电荒,而阶梯电价作为缓解需求侧的一种有效手段,在今年逐步推出的可能性极大。
国家电网副总工程师蔡国雄认为,在今年总体缺电的形势下,国家适时出台阶梯电价的可能性加大。目前从技术角度讲,阶梯电价出台已经没有困难。但他同时表示,阶梯电价只是单纯地通过价格杠杆对用电需求进行抑制,不能将需求侧用电与电网的峰谷电况结合。由于无法引导居民使用夜间的谷电,也就无法提高居民的用电效率。他建议将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结合起来推行。
水价或适时上调
《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到,今年要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合理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业内普遍认为,随着国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无论是居民用水还是工业用水价格,都有可能在今年适时上调。由于水价改革的决定权在各地物价部门,因此上调将在不同地区分别进行。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2011年资源品价改要从水价开始,积极开展水价成本公开试点工作,为深化水价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并为电、气、油等资源品价改探索有效途径。
与阶梯电价一样,阶梯水价一直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水价机制改革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所谓阶梯水价,即在一定时期内给居民或企业用水者一定的总量额度,在此之上设置不同的档次,用水量越多,则征收的水费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