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股市交易规则怎么改?(转载)

???????????? 股市交易规则怎么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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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扬韬



最近,沪深证券交易所先后祭出重拳,让市场“很受伤”。先是深交所突然发布规则,修订退市制度,宣布只有B股的公司如果股价连续低于面值10个交易日则予以退市。结果,闽灿坤B不幸符合这一条件,股价连续六个跌停仍未停止,投资者很快损失超过5亿元。受其影响,投资者看到了相关当局对于解决B股问题根本没有什么计划,绝望之际抛售B股,导致B股指数狂泻,大量B股持续跌停。


在深交所此举倍受争议的时候,上周末,上交所又宣布准备执行一条新规,要将ST板块的涨幅限制为1%而跌幅限制为5%。这一措施,据说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为了让投资者不要去炒作垃圾股,转向蓝筹股。没错,市场很听话,今日ST类股大面积跌停,一些市场人士为此较好,还有人为亏损的人大叫“活该”。


但是,我们不得不说,沪深交易所的这种交易规则的调整,是反市场的,是违背现代市场最基本的契约精神的。


首先,深交所的退市规则,突然增加了B股公司交易低于面值的条款,硬生生将闽灿坤打出市场,是违背此前相关交易规则的。闽灿坤上市近20年,公司和市场是依据深交所此前制定的一系列规则行事的。在公司和市场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突然出台一个退市条款,连缓冲的余地都不给,这算什么市场?又算什么交易规则?找遍全世界的股市,也找不到一家交易所可以随意修订上市规则而让公司退市的!


其次,上交所的“涨幅1%限制”的规则更是荒谬绝伦。22年前,也就是1990年6月18日,市场机制尚不发达的时候,深交所曾将股票涨幅限定为5%,10天后又调整为1%而跌幅限定为5%,此举是为了打击投机。当年11月19日,涨幅限制甚至降低到0.5%。上交所的股票也曾有过上述限制,以至于很多股票可以连续上涨几个月。当时的做法,完全是因为股市刚刚开设,摸着石头过河,搞不清楚因果。但1991年8月17日,深交所就全部放开了股价限制。1992年5月,上交所也彻底放开了股价。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但是,谁能想象得到,时间过去了20年,上交所居然要回归了!这一次打的旗号还是遏制炒作,涨幅要限制到1%跌幅限制到5%了。这不是进步,是倒退,是从市场化向行政化的倒退。这种制度如果能最终实施,对股市而言将是灾难性的。


事实上,世界主要股市,根本就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说法。美国,欧洲,香港,都找不到限制股价涨跌的制度。一天可以涨几倍,一天也可以跌掉99%,这本身就是市场行为,是交易所提供给投资者交易场所而由投资者自己掌握的交易行为,盈亏自然由投资者承担。亚洲的台北等市场限制涨跌幅,固然有其自身因素,但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市场中,限制股票涨跌本身就是不合理的。现行的10%涨跌幅限制是1996年12月开始实施的,那种生硬的通过发社论方式让股市降温的做法早已为市场所诟病,但取消T 0和限制涨跌幅的做法却沿袭至今仍未改变。ST类的涨跌幅限制是1998年4月做的制度修改,限定为涨跌幅5%。但众所周知,这样的制度,完全没有抑制垃圾股投机!


恰恰相反,过去十几年来,监管当局批准了一宗又一宗资产重组案例,证监会内甚至还设立有专门机构审核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在他们的审核下,大量超级垃圾的公司乌鸡变凤凰、重组成为大蓝筹的更不在少数。也正是在这样的案例刺激下,市场上形成了热炒垃圾股的气氛。如今,两市ST股有130多只,市值超过2000亿元。这就是现有交易制度形成的必然结果!试想,如果一开始就严控公司重组、严格限制退市后重新上市交易(事实上有很多股票退市后再也没有回来),投资者怎么可能去喜欢ST公司呢?正是当前的制度激励,促成了ST类公司炒作的风气。


如今,交易所觉得该修改一下制度了,于是,涨幅1%的倒退神话横空出世了。几乎所有ST股开盘就告跌停,而且还不知道未来有多少跌停——一个跌停,投资者损失100亿元!!谁该为投资者的损失买单?是懵懂无知的小散户吗?交易规则形成迄今10多年时间,投资者早已熟悉,很多人买ST也是被交易所惯的,小散户既然来交易了,就是按照原有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所怎么可以将交易规则任意修改呢?契约精神何在?


最让人担心的,其实还不是这个制度调整,而是制度调整的思路和做法。垃圾股他们现在看不上眼,说调整就调整,根本不考虑市场的感受,焉知下一次为了蓝筹股的炒作不满意了,他们会不会突然出台一个莫名其妙的制度,让你自食苦果自取其辱!今天对垃圾股采取的措施导致小散户损失,明天焉知不是对蓝筹股采取措施导致其他股民的利益受损!


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最重法治。香港交易所为了延长交易时间,花了无数时间做解释,最终仍招来一片骂声。这么多年来,谁看到港交所出台什么限制涨跌幅的制度了?沪深交易所据说要整合去上市,上市后的市值也要有上千亿元了。但上市公司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企业,两大交易所如此随意地进行制度调节,却没有想到在市场上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投资者,才是交易所的生命——又有哪一点看着像企业了?活生生就是一个行政系统的行事作风!


如果真的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两大交易所最应该做的事情是恢复T 0、彻底取消所有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上交所取消所谓过户费、让券商可以独立自主地创设各类交易权证,恢复市场以“市场”的本来面目。降低交易费用、减少交易环节,这是“交易场所”的本来职能。


最后,衷心希望两大交易所在修改交易规则的时候,首先征求交易者即股民的意见,不要光听专家和领导的意见!股民是交易所的衣食父母,要修改ST类股的规则,最起码应该先问问持有此类股票的小散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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