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13
剩余价值之估值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
确表示概不会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産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无抵押结构性产品
关於恒生指数的
238,000,000份於2015年4月29日到期总额记名形式
欧式(现金结算)R类可赎回熊证
(「牛熊证」)
(股份代号:64951)
之
剩余价值的估值通知
发行人
CREDITSUISSEAG
(根据瑞士法例注册成立)
保荐人/经办人
CREDITSUISSE(HONGKONG)LIMITED
本通知未赋予定义的词汇,与牛熊证的一般细则及产品细则(统称「细则」)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CreditSuisseAG(「发行人」)谨此宣布,根据细则,继2015年1月13日10:35:16发生有关牛熊证的强制赎回事件(「强制赎回
事件」)後,牛熊证每手买卖单位(即10,000份牛熊证)的剩余价值厘定为145.8900港元。
就牛熊证的每手买卖单位而言,发行人根据以下程式计算剩余价值的港元金额:
(行使指数水平–最高指数水平)x指数货币金额x一手买卖单位
除数
其中:
「行使指数水平」指24,400.00;
「最高指数水平」指24,254.11;
「指数货币金额」为1.00港元;
「一手买卖单位」指10,000;及
「除数」指10,000。
如无发生交收中断事件,所有持有人将不迟於2015年1月16日(即强制赎回事件估值期间结束後三个中央结算系统交收日)获
付剩余价值(扣除任何行使费用)(如有)。
CreditSuisseAG
2015年1月13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