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皇台酒业第二次被处罚,投资者可以索赔

#皇台酒业# #000995#

2020年3月16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皇台酒业,代码:00099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查明,皇台酒业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前,皇台酒业通过虚构委托代销存货等形式,虚增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02,464,927.88元,导致皇台酒业《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存货项目金额虚增102,464,927.88元,存在虚假记载。因此,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对皇台酒业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之前,2019年4月12日,皇台酒业发布《关于公司及高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甘调查通字2019002号-2019006号)。这是皇台酒业第二次被立案调查。2020年3月16日,皇台酒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皇台酒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皇台酒业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您若有亏损需准备进行索赔的,可以联系宋一欣律师证券诉讼服务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宋一欣律师认为,皇台酒业案的索赔条件为: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12日午间收盘前买入皇台酒业股票或债券,并在2019年4月12日下午开盘后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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