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公司吸收合并及典型案例

吸收合并作为一种重要的并购形式,“吸收合并 股票置换”已成为目前母子公司通过置换股份实现整体上市的主要方式之一。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成为存续公司,而被吸收公司注销法人地位的合并方式。目前,国内集团公司或者母公司实现整体上市时多采用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这种方式不涉及现金流动,无论存续方是上市公司还是母公司或集团公司,都不必通过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来购买被合并方的全部资产和股份,
由此可以避免因吸收合并过程中大量的现金流出,保持合并方企业即存续公司的企业实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这种并购形式,关键是确定发行与换股价格、换股比例、换股方式、换股数量等,所以,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实现整体上市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下面我们讨论吸收合并的相关问题,为了便于读者的理解,通过案例分析使复杂的问题尽量简单。

(一)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于母子公司发展的需要,便于股权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母公司将实现在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同时注销原上市公司。如2008年10月,上海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公司实现整体上市。在这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与吸收合并上电股份同时进行,母公司发行的A股全部用于换股合并上电股份,不另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吸收合并完成后,上电股份公司的股份(母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转换为母公司发行的A股,其终止上市,法人资格因合并注销,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母公司。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


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随着集团公司的业务发展,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提高集团整体运作效益,上市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其控股股东,上市公司作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法人地位。如2008年1月,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这次换股吸收合并,东软股份作为合法存续公司,东软集团法人注销,股东对集团公司的出资按照一定比例全部转换为东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全部并入东软股份。这种吸收合并是以上市公司存续,通过换股改变上市公司股东的过程,集团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相对前一种吸收合并,这种方式程序略简单、时间更快、成功率更高。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企业上市前为了整合内部资源、加快公司的发展,对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企业进行吸收合并。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是以某一天为基准日,经过审计确定各个公司的净资产,根据各出资方所占的股权比例,计算出其拥有的净资产值,以此再确定各出资方在存续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存续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在下面的案例中,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是典型的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二)吸收合并的作用


1.构建新的资本运作平台,为公司拓宽融资渠道


在吸收合并以前,母公司属于非上市公司,缺少市场化的直接融资渠道。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母公司实现整体在A股上市,并在A股市场搭建资本运作的平台。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A股市场投融资活动不断创新,母公司上市后,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通过兼并、收购完善公司的业务发展,为公司做强做大拓宽融资渠道。


2.整体上市有利于企业内外资源的整合


通过整体上市可以较好地解决企业内部同业竞争和资源整合问题,减少企业管理的层级,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例如,东软集团与东软股份业务相近,考虑到资产独立性的问题,其分别建立了各自的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运行机构。随着双方企业资产与业务的不断扩大,这种独立性已经开始制约和影响企业的业务发展,加大了运行成本,降低了企业的效率。吸收合并后,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减少重叠,降低管理和交易成本,发挥集团整体人员、技术、产品与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减少不公正的关联交易,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不公正的关联交易过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痼疾,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关联方获得收入、转移利润,从事不公平不公正的交易,定价违背公允性,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通过吸收合并,减少竞争对手和关联方,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减少关联交易。同时,大盘股甚至是蓝筹股经营业绩比较稳定,对于稳定证券市场会起到重要作用。因此,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制定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4.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实现公司一体化战略


上市公司往往专注于单一的行业,公司会面临产品单一、业务单一的风险。为了延长产业链,增强公司抗风险的能力,通过吸收合并,可以解决上下游的产业整合。例如,中国铝业(601600)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后,优质氧化铝与原铝企业全部进入中国铝业,既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又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和一体化经营的公司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吸收合并的程序


1.母公司存续,上市公司注销的程序


(1)母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就吸收合并事项作出决议并公告换股比例和现金选择权价格;


(2)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分别通过并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然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3)母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会就吸收合并事项作出决议并公告;


(4)两公司分别在各自股东大会结束后刊登公告通知债权人有关吸收合并事项;


(5)两公司分别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


(6)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次换股合并的批准;


(7)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母公司换股发行及吸收上市公司的核准;


(8)刊登母公司招股说明书暨吸收合并公告;


(9)上市公司股东对拟行使现金选择权部分的股份实施现金选择,并由第三方支付现金对价;


(10)第三方持有的全部股份及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按照确定的换股比例取得母公司因换股发行的股票;


(11)母公司办理发行股票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公布退市公告,母公司申请股票在交易所发行上市;


(12)上市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母公司公告换股吸收合并完成。


2.上市公司存续、母公司注销的程序


(1)上市公司及母公司董事会就吸收合并事项作出决议并公告;


(2)两公司股东会就吸收合并事项作出决议并公告;


(3)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次换股合并的批准;


(4)两公司分别刊登公告通知债权人有关吸收合并事项;


(5)两公司董事会就修改吸收合并方案事项作出决议并公告;


(6)获得中国证监会对合并的核准;


(7)刊登合并报告书、换股及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


(8)上市公司股东(母公司除外)对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并由第三方支付现金对价;


(9)母公司股东以其对母公司出资额(母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占母公司股份(母公司是股份公司),按照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


(10)上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刊登股份变动公告;


(11)母公司办理法人资格注销手续。


(四)吸收合并中重点考虑的问题


1.关于母公司换股价格的确定


母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而且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对非上市公司的估值通常采用可比公司的估值法,即选择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作为参考,并以评估机构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的结果为基础再进行验证和参考。这种方法比较直观、简单,在企业并购以及红筹上市前重组中普遍采用此方法估值。例如东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国内A股软件类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为40倍左右,而国际上以软件外包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为30倍,考虑到东软集团在国内软件外包行业的地位及成长性,确定其市盈率为35倍,根据其净利润及股东出资额,可以计算出每1元出资额收益为0.2元,因此,换股价格为每元出资额7元。


2.关于换股比例的确定


在确定母公司估值和股价后,需确定上市公司的换股价。作为上市公司,其换股价格以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作为其估值的参考,以前20个交易日股票的均价确定。有了两个公司的换股价格,可以得出换股比例。


换股比例=母公司换股价格/上市公司的换股价格


如果换股比例为1∶5,即母公司以5元的出资可以转换为1股上市公司的股份。


3.关于双方债务和资产的处理


合并双方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应的报刊上向债权人发布换股吸收合并的通知和公告,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合并双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继。


另外,注销法人地位公司的所有资产,如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和与之相关的资产,均由存续公司所享有,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五)吸收合并典型案例


案例6-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公司案例参考《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书》。


合并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电气),于2004年9月,以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值按1∶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4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H股。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电力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重工设备、交通设备及环保系统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公司为中国最大的综合型装备制造业集团之一,在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特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等行业具有突出地位和显著优势。


被合并方:上海输配电股份公司(简称:上电股份
600627),于1993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输配电设备制造和输配电工程总承包。上海电气集团股份公司是其控股股东,持有其83.75%的股权,性质为限售流通股,其他股东持有16.25%的股权,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换股吸收合并的动因


上电股份专注于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由于公司对该行业的景气度有较大的依赖性,公司面临业务单一、产品单一的风险。如果电网公司未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会导致待业需求增长不足,或因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公司成本上升,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上海电气是综合性装备制造业集团,吸收合并后,上海电气的业务跨电力设备(含发电设备和输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重工设备、交通设备、环保设备五大领域,上海电气业务多元化可有效防范单一行业风险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同时,上电股份将下属公司股权纳入上海电气股权投资管理体系,有利于股权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并达到上海电气集团公司的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目的。


2.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


以换股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上电股份,并且上海电气A股发行与吸收合并上电股份同时进行。上电股份总股本51 796.55万股,其中:上海电气持有上电股份43
380.72万股,为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换股,也不行使现金选择权,合并完成后予以注销;境内法人持有3
315.82万股,已于2007年11月7日起上市流通;社会公众持有5 100万股,为流通股。


上海电气发行的A股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上电股份,不另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吸收合并后,上电股份终止上市,法人资格注销,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存续公司。


3.换股价格


上海电气A股发行价格为4.78元;上电股份换股价格为28.05元,考虑到股票市场波动风险,并对参与换股的上电股份股东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在此基础上溢价24.78%,上电股份股东实际换股价格相当于35元。


4.换股比例


换股比例为1∶7.32,即上电股份股东(上海电气除外,但包括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上电股份股东支付现金从而获得上电股份股票的第三方)所持的每一股上电股份股票可以换取7.32股的上海电气A股。


案例6-4:沈阳东软软件股份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软集团有限公司案例参考《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软集团有限公司报告书》。


合并方: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软股份600718)于199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股票,公司以软件服务为主营业务,主要面向政府和企业的大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解决方案与服务,并向国际市场提供软件外包服务。2008年1月以换股吸收合并控股股东东软集团有限公司。


被合并方:东软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软件技术和服务为核心的软件与服务业务、数字医疗业务、教育与培训业务。


1.换股吸收合并的动因


东软集团是中外合资企业。随着外国投资者的引入,东软集团主营业务的战略重点向软件外包业务转移,使集团业务与子公司东软股份的国际业务逐渐趋于重合,因此,东软股份与东软集团存在着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在母子公司业务相近,又分别建立各自独立的业务、市场、财务等运行机构,这种独立已经开始制约和影响双方的业务发展,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降低了企业的效率。


另外,东软集团资产质量优良、业务模式简单、盈利能力强。合并后其能得到集团优良资产,与外国投资机构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加快了国际软件业务的发展。


2.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


东软股份通过换股吸收合并东软集团的方式实现整体上市,即东软集团全体股东分别以其对东软集团的出资额按照合并换股比例转换成东软股份(存续公司)的股权,以实现东软集团非融资整体上市。


合并完成后,东软集团持有的东软股份的全部股份(包括限售流通A股139 878 823股及非限售流通A股1 700 985股,共计141 579
808股)将予以注销。东软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存续公司,其法人资格注销。


3.换股价格


东软股份股价在吸收合并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24.49元/股,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22.78元/股,为了保护非限售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确定东软股份的换股价格为24.49元/股。


东软集团作为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确定换股价格的方法前面已介绍过,为每元出资额7元。


4.换股比例


换股比例为1∶3.5,即东软集团每3.5元出资额可以转换为1股东软股份的股份。


案例6-5: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案例参考《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阳纸业002078),其前身为山东太阳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集团有限公司按照1∶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06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股票。上市发行前,太阳纸业其中的三个子公司: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兖州天颐纸业有限公司、兖州天园纸业有限公司从事的业务相近,为了整合资源,经三个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议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兖州天颐纸业有限公司和兖州天园纸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兖州天颐纸业有限公司和兖州天园纸业有限公司解散,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承继两个公司的债权债务。三个子公司均为外资企业,吸收合并也得到了商务部的审批。


1.三个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注册资本3
728万美元,太阳纸业持有其75%的股权,法国施依沙女士持有25%的股权。公司生产销售包装纸及纸板。


兖州天颐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注册资本为2
718万美元,太阳纸业持有其51%的股权,美国金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兖州金太阳商贸有限公司持有24%的股权。公司生产和销售低定量涂布纸及系列产品。


兖州天园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为2
700万美元,太阳纸业持有其75%的股权,百安国际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公司生产销售高档信息用纸。


2.吸收合并的程序


(1)三个子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批准吸收合并方案;


(2)由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三个公司的审计报告;


(3)三个子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书》;


(4)吸收合并得到商务部批准;


(5)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在省级报纸《大众日报》发布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书;


(6)三个子公司分别向各自债权人发布合并书面通知;


(7)兖州天颐纸业有限公司和兖州天园纸业有限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8)新天章纸业公司在工商部门变更获得营业执照。


3.吸收合并的方式


本次吸收合并是以2005年10月31日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基准,根据各出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算出其拥有的净资产值,以此再确定各出资方在存续的新天章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其中法国施依沙女士将持有的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百安国际有限公司。新天章纸业公司投资为18
129万美元,注册资本9
146万美元,太阳纸业占69.26%的股权,兖州金太阳商贸有限公司占5.74%的股权,美国金瑞集团有限公司占5.98%,百安国际有限公司占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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