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农村信用社首现破产案例 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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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消息,将尚村推向了风口浪尖。河北省肃宁县尚村信用社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


  这家成立于1956年,至今有56年历史之久的尚村信用社,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历程?在农信社改革中,一般的农信社会并入县联社、市联社或者省联社,形成单一的法人机构,而尚村信用社申请破产,则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在这一轮的农信社改革中,尚村信用社为什么没有进入体制的“圈子”?


  带着诸多疑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深入尚村调查这宗首例农信社破产案例,希望能够为银行业破产找到一个标本。然而,实际上,调查比想象的简单,2001年,尚村农信社就已经停止营业,也就是说,它并没有赶上这一轮农信社改革的“趟”。


  11年前就已停业


  尚村,这里盛产皮草,被誉为中国的“裘皮之都”。当车从肃宁县缓慢驶入尚村镇时,道路两旁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皮草厂、皮革厂,在镇上也分散着兔皮、裘皮等专业皮草交易大厅。而这些皮草大部分出口到欧美、韩国、俄罗斯等地区,可以说,这里是经济相对活跃的镇。


  “早没了”、“老地址我们都不知道在哪里”、“不知道有这个信用社”,当本报记者赶赴沧州市肃宁县尚村,希望采访这家被市场认为是特例的农信社破产案时,竟然难以在当地询问到这家信用社的地址,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在尚村,唯一的一家农信社,则是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尚村分社,本报记者到达该信用社的时候,信用社大厅正在装修,工作人员在隔壁一间不大的房间里临时办公。


  “我们也是前几天客户过来问,才知道有尚村信用社破产的事情,实际上我们这里和尚村信用社并不是一家,也没有任何关系。”尚村分社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本报记者走访了当地一些商户,即便是一些年老者,也难以记起尚村信用社的具体位置,只知道“早没了”这一事实。


  2010年,河北省肃宁县农村信用联社正式组建,并开始股份制改革。而早在2000年12月,在尚村组建城关信用合作社尚村分社,目前该分社也隶属于肃宁县联社管理。然而,为何尚村信用社未被收编入县联社?


  肃宁县联社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正在申请破产的尚村信用社,成立于1956年1月1日,原法定代表人是刘炳辉。尚村信用社早在2001年就已经停止对外营业,由于近年来尚村发展较快,这10多年来,信用社的原址已经变迁,再无痕迹。


  “组建肃宁县联社的时候,是很多家农信社法人代表举手表决的,当时尚村信用社没有申请进入联社。”当地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尚村信用社与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以及肃宁县联社,还有上述城关信用社都不存在任何关系。


  走了6年的破产程序


  那么,尚村信用社为什么会在2001年停业,从停业到现在这10多年,尚村信用社究竟在做什么?


  肃宁县联社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尚村信用社2001年的停业原因是“资不抵债”,但对于当年该信用社的经营状况,没有人能够提供确切的数据,以及当时情况。


  2006年尚村信用社就依法申请了破产。“走程序已经走了好多年了。”上述肃宁县联社相关负责人称。


  上述资料显示,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尚村信用社正式实施破产。2011年8月,尚村信用社按照程序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到今年的3月23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此案。


  尚村信用社从停业到申请破产,花了5年时间,从申请破产到法院受理又花了近6年时间。


  “其实破产早就申请了,以前没有这个先例,法院这边也没有这个先例。所以法院很慎重,慎之再慎。”上述银行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无法可依”可能是尚村信用社申请破产的6年时间里,相关监管机构、法院等面对的问题。尚村信用社破产走破产程序,可供依据的法律依然是《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中相关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涉及破产,要处理的不仅仅是股东的权益,公众存款安全、金融牌照去留等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目前,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及被广泛讨论的银行破产法还没有出台,尚村信用社破产的契机,让上述制度和法律再被市场呼吁亟须出台。


  据肃宁县联社上述负责人介绍,尚村信用社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工商局吊销,同时金融牌照也于2004年左右,被当地银监机构收回。对于收回尚村信用社金融牌照的信息,本报记者并未从沧州市银监分局获得确认。


  仅存4家债权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尚村信用社破产案件中,并未牵涉到公众存款。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新闻稿中表示:“尚村信用社债权债务关系较为简单,债权人中不存在存款户,职工的劳动关系问题也已经妥善解决。”


  “尚村信用社在2001年停业,当时已经没有客户去做存贷业务了,并且之前已经做了存款户的清理,把钱还给了存款人。”肃宁县联社上述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尚村信用社在申请破产之前已经对存款、股金以及人员都进行了处置,现在还剩4家债权人。对于债权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闻稿中摆了一回“乌龙”。


  新闻稿中显示,农业银行吴桥县支行、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等申报了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了尚村信用社第一次债权人大会。然而本报记者向农业银行沧州分行了解情况时,得到的回复是农业银行吴桥县支行并不是尚村信用社的债权人。随后本报记者发现,法院的新闻稿从网站上撤销。


  本报记者从肃宁县联社提供的资料中获悉,目前尚村信用社还存在债务关系的仅剩下肃宁县农行、肃宁县联社、吴桥县联社、北京银行4家。然而对于目前尚村信用社存在的资产和债务总额多少,本报记者未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具体的数据。


  上述肃宁县联社负责人透露,总的债务可能不会太多,比如尚村信用社欠4家债权人中的一家也就200万~300万元,并且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给尚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我们也是它的债权人,它还不了,就根据清算分资产,它的债权、放的贷款,都可以作为资产。至于能不能够还清,还要看法院的清算结果。”该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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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评论】


  叶檀:河北肃宁尚村农信社破产具有标志性意义


  根据媒体最新报道,全国首个被批准破产的农信社——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目前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距离正式破产只有一步之遥。早在2010年底,中国银监会就已经批准停业多年的尚村农信社实施破产,督促河北省政府依法对它履行破产程序。


  去年8月,尚村农信社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材料。在破产进入司法程序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在前些天主持召开了尚村农信社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距离农民最近的银行。


  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之路也一直在探索和实践之中。作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尚村农信社的破产命运应该说具有着标本意义。


  《央广财经评论》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知名财经专栏作家叶檀评论此话题。


  叶檀:我们会看到一个标志性的意义即将发生,银行一般来说是不会破产的,因为从银行的改革来说,到现在为止基本上是兼并重组为主,不会通过破产的程序,这一次标志性的,因为这家农信社的规模比较小,债权债务比较清楚,原来职工的关系也已经清理清楚,作为一个标志的话,作为一个试点,希望看到农信社这种小型的金融机构以后也出现一个破产的程序。


  据了解尚村农信社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比较简单,债权人当中不存在存款户,职工的劳动关系问题也已经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这意味着尚村农信社其实只是一个特例。因为不存在挤兑现象,也没有存款的事情,而且将死的现象也已经出现了很长时间,所以这家信用社的破产并不意味着很多信用社会跟随或者很多金融机构会跟随他破产,这只是一家特例,拿来做试验的例子。


  农信社基本上是有几条发展的路子,一种是发展比较好,商业范围比较好的地方,主要是发展成为农村商业银行,有的农村商业银行还准备上市,这个是纳入银监会监管系统的。


  另外一种,大部分所做的是进入联社的情况,是由地方来监管的,不纳入金融监管协调,所以监管比较乏力,效率也比较低下,人浮于事的现象比较严重,大部分的农信社都是用的廉政监管,各自独立法人的模式,这样一个模式是主导模式,但是是一个被诟病最多的模式,必须要改革。


  最后一种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最新的一种,就是有可能不是通过兼并重组也不是上级政府来主管,而是通过破产退出市场的形式来做,我们希望第三条的路也能走成功,这样很多估计大概会有一到两成将死或者已经失去的市场存在意义的农信社可以就此走出市场。(中国广播网)


  【延伸阅读】


  长三角企业主跑路增多 高利贷崩盘信号又现


  近期,长三角一带涉房地产、制造业和大宗批发行业企业主“跑路”现象又开始频现,而这些企业资金链上都密集衔接着民间高利贷资金。市场人士开始担忧,去年下半年在浙江温州、江苏泗洪等地集中出现的高利贷崩盘,会不会在长三角再现?


  资金客马老板对《第一财经日报》说:“如果来问我借钱的人虚开高息,就说明这个企业没药救了;如果一批企业都这样,就说明这个行业或地区要崩盘。上一次温州高利贷崩盘前夜,虚开高息现象很多。”


  自称在温州高利贷崩盘前凭着判断“虚开高息”信号成功“逃顶”的马老板说,时隔近一年,这一现象已经重现。


  借助高利贷变现


  马老板所说的虚开高息,是指借方愿意承受,甚至主动提出超过其还款能力的高息,并且完全没有还款来源。“他们从借的那天起就没打算还款,借去的钱,就是将抵押物变现。”


  据他透露,近一个月来,在他业务所及的上海和湖州等地,有好几家企业找他贷款时表现异常大方:在提供担保物的情况下还可以接受最高10%的月息。值得注意的是,这几家比其他企业都“阔气”的企业,都是已经被银行严重收贷,在他看来已是岌岌可危。


  而这种“越是没有还款能力,越敢往高里借”的客户,在“资深”资金客马老板这里并不陌生。


  不少经历过债务危机的企业都能感受到,在企业资金链紧绷欲断之际,将手头资产盘活既至关重要,实际操作上又非常困难。如已经在商业银行进行抵押的不动产,其余值已无法在包括小贷在内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再抵押;如对非上市公司进行参股的股权,也很难抛出变现。而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下行通道中,对商铺、住宅、写字楼的交易变得有价无市,即使愿意打折抛售,也很难在短期内完成。


  马老板称,在上一次温州高利贷崩盘前夕,就有当地企业主通过高利贷将资产变现——故意形成“死贷”,顺理成章将资产变到他人名下换钱。而高利贷的利息(根据“行规”需提前支付),无非就是资产变现的折扣率。


  马老板因此把客户贷款分为两类:有明确应急用款去向以及还款来源的和没有的,而高息虚开现象,一般出现在后者。


  前者如应付银行续贷所需的“过桥款”,为了还上银行房贷以便再抵押一次的“赎楼款”,应付拍到土地后缴款仍有缺口的“补缺款”,或是有明确进货或交货方的“垫资款”。对于这类客户,马老板一般要求对接上客户的资金流向方,如“过桥款”贷款前直接和银行对接,甚至必须看到银行的续贷“批复”,或是“垫资款”直接打去贷款人交易对方的账户。


  后者如客户泛泛表示需要投资、调头寸,愿意提供充足抵押物、接受高息,但无法摸清客户具体还款来源。曾在温州吃过“死贷”亏的马老板称,对这种借款已经额外长了心眼。


  资产处置之难


  马老板告诉本报,在高利贷的同行调侃中有一句名言:“不要租房租成房东,不要放贷放成股东。”


  民间借贷坏账后的资产处置困难重重。马老板举例称,对于“二押”给其公司的房产,在处置中,即使借款人配合过户,也还面临着先行还清银行贷款以及因前期房产涨价交高额过户税收等,过户后才能再行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如果借款人跑路或赖账,他还必须向法院起诉,等待司法程序裁定,而这其中还必须绕过“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的“障碍”。汽车的“二押”也有着类似的“窘境”。


  此外,对于那些股权质押的处置则更加困难。依据有关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转让股权后,还需修改公司章程等且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这其中还将涉及一大笔个人所得税。如果借款者不配合转让,所有私下的转让协议均属无效。而即使变更成功,高利贷公司就等于“被迫”投资了一家公司,损失了流动性。


  风控加码


  放高利贷的铁律是“钱生钱”,谁都不愿意被“套牢”进入资产处置。因高利贷公司往往也“滚”着大量民间投资资金或是银行贷款,缺乏流动性将造成高利贷自身的崩盘。


  在“高息虚开”现象再现后,敏感的马老板已经在贷款风控中加码,他称,现在公司放出的每一笔款,都要求看清对方确切的偿还借款来源,并争取有“来源方”的签字落款或至少口头允诺。


  在抵、质押物方面,马老板对于预计中难以处置和变现的模式一概不做。考虑到房产抵押后续处置中的交税等损失,马老板降低了抵押率。


  有意思的是,在做车押时,马老板称他近期开始修改了规定,要求客户在放款前必须将车辆开到公司进行现场评估,并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对于特别优质或熟悉的客户,即使同意对方不押车,马老板也要求“必须变更保险受益人,并按我的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


  此外,对于一旦坏账后,“超过同期基准利率4倍”的利息将不受到法律支持,马老板称,高利贷的“行规”是在放款时先行扣息,“一旦有纠纷,我们不会承认在放高利贷,所有书面证据都对我们有利”。


  而本报记者此前在对上海另一家高利贷公司采访时获悉,该公司在处理极端高息的放款时,会在协议中修改借款期限,以使利率看起来合理。


  无论是高利贷运作中的新风险,还是浙江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创新高,都可能是经济下行周期中的“一叶知秋”,与宏观经济大环境的变化紧密相关。经济上行的大潮“水落”,民间借贷的问题就容易“石出”。


  梳理浙江省高院近日发布的《浙江法院民间借贷审判报告》不难发现,该省民间借贷的收案量曲线与宏观经济走势相关。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案件数量也急速上升,较上年增幅高达60.56%;2011年,受第三季度温州等地部分企业债务危机影响,收案量重新上扬,全省法院全年收案93067件,较2010年增长了6.7%。


  今年上半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民间借贷案再度大幅上升。全省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8037件,涉案标的额28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6.98%和129.61%。(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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