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A股市场里的‘零和游戏’、‘负和游戏’与‘正和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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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理解博弈论里的‘零和游戏’,即是博弈双方一方所得即为另一方所失,一方的获利是以另一方的损失为代价的,且得失相当。这也是相当部分股市投资者长期以来对于中国A股市场的普遍认识。但个人认为这种认识是存在局限、有失偏颇的,至少,混淆了结果与过程,以及将市场参与者简单化处理的问题。


这里先从第一点来谈谈,为什么‘零和游戏’一说混淆了结果与过程的问题。‘零和游戏’是以博弈的终局作为评判依据的,但在股市里,无论是从股票市场整体而言还是从单个股票而言,只要股市存续或该只股票继续交易,则可以说市场参与各方的博弈过程并未终结,没有终结的博弈如何能用结果性的‘零和游戏’进行评估?(至于阶段性的评估在下文将会谈到)。再谈第二点,‘零和游戏’论将市场参与者简单地只包括了买方和卖方,如果仅以此双方作为市场参与者来做博弈终局性的评估,则‘零和游戏’论应是成立的。然而,股市的参与各方中,除了买方与卖方,还有既是交易标的也是参与者之一的上市公司、政府税务部门(监管部门未参与交易过程,因此不在这里列出)、各中介机构(证交所、券商等)。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增加了市场价值,但由于股价会相应除权,因此这一块不应计入。政府收取印花税,证交所收取交易过户费、规费等,券商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上述税费属于从市场抽离的价值,股市中博弈的买卖双方均未从中获利,因此在市场博弈均衡的状况下,市场的价值总量是在不断减少的。在此情况下,若从博弈终局的结果分析,股市最终是一场‘负和游戏’。


再从阶段性的角度进行分析。在市场表现平稳,换手率与股价涨跌幅度相等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极少能够出现),(不考虑税费、交易手续费等价值抽离部分,下同。)市场博弈双方进行的是一场‘零和游戏’。但在阶段性的两极状态下(牛市或熊市),由于市场换手率往往小于市场涨跌幅,因此,对于大盘和个股(个股在此之上的表现尤其突出)而言,此时的博弈双方展开的是一场‘正和游戏’(大盘或个股牛市中)或‘负和游戏’ (大盘或个股熊市中)。为方便理解,举一极端的例子说明:某一个股在某一交易日无量涨停(跌停),这时持有该股的交易者市值均获得增长(减少),因为无量,所以博弈双方均没有对手盘出现,但这并不意味着博弈双方并不存在,而是心理预期改变了这一阶段的博弈均衡格局(另将专门著文论述‘决定市场牛熊的隐性第三方’,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就此给予交流与指导)。再将这一极端的例子平滑、拉长处理:在某一阶段,股市上涨(下跌)了20%,而期间的累计交易换手率只有18%,其中的差额有2%;那么在这一期间,上涨时期的多方便可获得这超额的2%收益(这也是市场逐步累积‘泡沫’的部分,而下跌时期的股市便有2%的价值‘蒸发’。 在现货市场,这一现象是显而易见的,即便现在推出了股指期货,由于其交易规模和交易对象的限制,还不足以对冲这一部分‘累积的泡沫’或‘蒸发的市值’。


由此可见,股市中所谓‘零和博弈’的均衡局面根本并不存在,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是牛市时期的‘正和博弈’与熊市时期的‘负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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