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十七日消息﹕不久前,福州市物价局公布,该市商品房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约为百分之五十,最高超过百分之九十。在二○○四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上,前二百人中有六十四人来自房地产业﹔在前二十名中,更有十一位涉足房地产业。
虚假成本 「转移定价」
在庞大的利润背后,房地产企业却有一个很普遍的聚财路径﹕通过避税漏税转移利润。南京市地税部门近日对全市十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结果发现这十家开发商竟然全部存在著偷漏税款行为。
据上海海德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陈志荣介绍,房地产企业的避税行为多发生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这两个环节。一般来说,内资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上多采用虚假成本的方式避税﹔而外资房地产企业则擅长运用「转移定价」(以国外采购、高进低出、两头在外的方式,把绝大部分利润留在国外)的手法避税。
年度查税 漏网严重
业界人士分析,税务局检查税收情况时,一般都以年度为单位,但事实上,不少房地产企业都是跨时间地滚动开发的,很多时会把前一项目中赚来的钱随即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去。因此,从账面看来,房地产企业就是亏本的。
业界还流传著这样一个关于开发商避税的「经典」版本﹕广州某房地产公司想转移利润到国外,对其会计说弄个「海外业务接待费二千万元」。
陈志荣表示,房地产企业费用构成不规范、夸大成本、票据缺乏真实性、公司资产不合理摊销等这些现象都可使开发商得以避税。这里面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税务部门稽查不到位和税法中存在一些「盲点」的原因。
税改思路 正税清费
房地产开发成本主要包含租、税、费。北京一位开发商透露,实际上税在开发成本中没有多少,主要是费。不交费,项目就根本进行不下去。费与税的不同,表面上看是各自立法级别的高低不同,实际上却反映了国家与地方两种利益的归属。费关乎地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切身利益,因而开发商很难逃费,但逃税却可以大行其道。
据悉,按照有关部门设计的税改思路,「明租、正税、清费」将是内地房地产税改革的基本方向。其中,「正税」就是统一内外税制,避免重复征税,改变流转环节畸重保有环节畸轻的现状,并尽量向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国际通行做法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