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在中國談價值投資?自欺欺人被人欺…………!!!


在中國證券市場只能做投機,價值投資是金融利益集團灌輸中小投資者錯誤的思想理念,使他們爲了方便拉升有籌碼鎖倉和爲了套利使用最冠冕堂皇的理由。


爲什麽這麽說呢?證券交易制度和證券法規的缺陷不完善所導致的,在美國,美國法律保護的是中小投資者利益,上市公司是打工者,他們的老闆就是所有中小股民,哪怕只要有一個股民有不滿,他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上市公司,而不承擔所有訴訟費用,只要承擔個人起訴應繳納的一點費用但微不足道,如果敗訴也不用賠錢,如果勝訴則所有投資上市公司的股權所有人都能享受到聯邦法院對上市公司開除的巨額罰單,這就是集體訴訟制度保護中小投資者根本利益的法律保障,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融資都被認定是有陰謀的非法的,只有在足夠的價值分析報告和投資報告公之於衆得到大衆認可后才能融資,因此美國上市公司融資門檻非常高,在首次ipo后要再融資,走的法律程序和社會程序是非常繁瑣和艱難的,而且美國主板市場道瓊斯已經很長時間沒有發行新股了,所以該市場不會造成場内資金供血不足,這個是制度保障的根本依據之一。


在美國儅操縱市場的莊家更不容易,因爲有辯方舉證制度,所謂辯方舉證就是正向與股價同步的提前介入操作行爲都被認爲有罪,只要你提供無罪的證據就可以免予巨額罰款導致傾家蕩產和上限10年的牢獄之災,短期在一個股票上進進出出,那麽美國聯邦調查侷和美國司法侷就會上門沒收你身份證件並且通知6個月内上法庭去應對各方指正你有罪的起訴,如果你要證明你無罪,運氣好買入或賣出上市公司股票導致獲利,那麽你就要找到足夠大足夠多的證人證明你每時每地都不知上市公司内情,哪怕上厠所睡覺都要有證人,如果證人作假証,那麽要承擔與被起訴人一樣的法律處罰結果,因此沒有人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作賭注的,只要有一點沒人證明,那麽聯邦法院就裁定你有罪,送你一件斑馬服去吃最多10年的集體免費餐,沒收你所有已被凍結的家產包括經查證后境外的資產,因此在美國操縱股價付出的成本是非常大的,受到的制裁也是非常可怕的,因此在這個法律制度保護下,要想獲利只能長期投資,要做非常詳盡的上市公司投資調研報告,要非常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從而形成了特有的價值投資理念,不是美國莊家不想投機,是無法投機成就了巴菲特,皮特林奇這樣的投資大師,中國很多基金和公募機構經常拿巴菲特作爲投資典範來灌輸市場參與的中小投資者持股思想和投資理念是非常的滑稽,就好比黃鼠狼給雞拜年。這樣的制度缺陷不但在中國大陸,就是中國香港也是,中國香港政府當初看到了制度缺陷準備立法實施辯方舉證制度,結果遭受國際投行的聯名抗議,以退出香港金融市場為要挾逼迫港政府最終放棄了此項法律,而香港法律當初要求國際金融資本投資公司股份不能超過10%否則要公開上報,當時表面上只有摩根大通一家投資一個公司股份超過10%,後來港政府補充法規到投資公司股份不能超過5%,結果持股9.99%國際資本集團在衆多股票中都顯形了,可想而知中國大陸市場有多少股票明地或暗地被國際資本操縱。


股改本來是完善市場持股結構和完善交易制度的一個好方法,這個來源於英國,但是英國不是所有公司都能股改,只有少數優秀公司能股改,並且英國政府有一票(黃金股)否決權,儅上市公司提出不合理的某項決定時,英國政府代表中小投資者一票就能否決決議,因此上市公司只有老老實實的做好自己的主業,挖空心思的圈錢搞投資,幾本被否決。相比之下中國大陸上市公司呢?一年績優,兩年績平,三年虧損甚至巨虧,更有甚者當年就巨虧,上市融資拿到的錢比丟進大海損失的還要快,證券市場成了赤裸裸的被洗劫場所,還有很多上市公司造假非法上市,等等等……………………


因此在這種極不公平的遊戲規則下,中小投資者只能做投機而不能做投資,投資講回報,那麽每年上市公司平均分紅和銀行利息有沒有成正比?沒有的話不要叫價值投資,因爲連銀行利息都達不到談什麽投資回報?請不要再擧冠冕堂皇的價值投資儅幌子了。


中國大陸市場股票只能做預期,預期實現就兌現,沒有預期的就根本不要去碰,這就是選股思路,對於那些三無股(無業績,無預期,無回報),就唾棄它,這叫咎由自取,只知道取款不懂回報的職能是這個下場,以後將針對被市場熱炒的股票詳細的財務解析和機構運作騙術,讓大衆明白騗相謹防上當。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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