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近期大力加大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量本是向国际惯例靠拢的重要一步,遗憾的是,在建设出台的同时对它又上了紧箍咒,而这些紧箍咒可能导致保障的本意却伤害到低收入人群的长远利益及重大利益,甚至使得他们可能失去将来换商品房的机会,人生鼎盛的时期也就一到二十年,一旦错过资本积累的黄金时期,可能一生都再没有机会拥有自己的住房。
这个紧箍咒是对于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和租赁权的限制,没有完全产权不能买卖,甚至没有租赁权只能自住。现在工作变动和人口的流动性都很大,怎么让穷人保证得了可以多年一直享有居住这个低价房呢?即使多年以后,无论是何种原因要出售或买下这个保障性住房,都要将房屋差价的75%交还政府才能将经转商,最大的问题在这里。五年以后从物价的角度来看翻倍是可能的,也就意味着房价也可能翻倍。假设用15万首付买50万的保障性住房(假设实际市场价100万),5年后200万(100万市场价变200万)卖出要交百万以上给政府,去掉未还贷款30万只有50-60万资产。信贷买房的好处是将未来的收入流变成今天的消费能力,提前享受好的生活减少人生总体的支出,而如此的政策将穷人未来的收入流还原为未来的货币,也就是贬值了一半的货币,如何可能买得那时候超过200万的商品房又如何让穷人未来的生活有好起来的可能。贫富差距会因为这个简单的限制拉大很多。如果错过买房的年龄,到被社会淘汰的时候,就再也无力回天,一直要靠政府提供的廉价房、廉租房度过余生。
作为穷人,宁愿等到或筹集到30万买100万的商品房,这样如基于前者同样的假设,5年后房屋总价200万未还贷款为60万,净资产在140万,两者差异近百万。如果知道这个规律谁还会去买保障性住房,这样的政策,是让穷人永远做穷人,是害了穷人的一辈子。
再回过头来看那套保障性住房,穷人届时要交百万以上的钱给到政府,也就是超过现在商品房的总价100万,政府不仅仅没有出钱,而且赚取了巨额超额利润,从穷人那里!
我相信政府不是故意的,只是盲目和无知使得这样出于好意但错误的政策让悲剧上演。要让穷人享有充分的租赁权和产权,才是真正的社会财富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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