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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特殊企业债券,持有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的比率和相应的条件将其转换成确定数量的发债公司的普通股票.可转债具有双重属性即债券性和期权性.首先它是一种债券,具有面值,利率,期限等一系列要素;其次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转换成发债公司的普通股票,具有买权性质,其持有人既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正股上涨带来的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即上不封顶,下保底的股票.目前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在发行条款中约定,一般为3年到5年,以后新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则可达到6年.可转债也像企业债一样,每年在特定的某一天,付给债券持有人利息,但一般低于同期限的银行利率.可转债相当于一份企业债捆绑了一份股本认购权证,能在一定时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份,这种转换叫做"转股",比如110078澄星转债的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澄星转债转换成600078澄星的A股.如果可转债存续期结束,相关上市公司将对未转股的可转债进行还本付息.
(2)可转债交易制度和相关费用
<1>交易制度
可转债实行的交易制度像债券一样,为T 0交易,即当天就可,来回买卖无数次且不设涨跌幅限制,例如:上电转债在2007年6月1日跌幅是-11.74%,而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PT的股票实行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不受限制.虽然转债没有涨跌幅限制,但有效的报价范围则有个限制:在最后一次成交价的10%之内.交收实行T 1.每张可转债面值100元(1张=100元),交易时以1000元面值为一交易单位,简称一手(1手=10张=1000元),实行整手倍数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价格的升降价位为0.01元,每次申报最低不少于一个价位.,可转债也和股票一样有相应的6位代码.沪市的可转债一般以100或110开头,深市的可转债一般以125或126开头,而可转债代码的后3位一般与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的后3位代码相同.例如,沪市的招商银行股票代码是600036,发行的招行转债代码为110036,国电电力股票代码是600795发行的国电转债代码100795,深市的丝绸股份股票代码是000301发行的丝绸转2代码为126301.投资者只要具有交易所基金债券账户,也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买卖可转债.
<2>相关费用
可转债交易时的手续费最低为5元,不像股票交易一样收取印花税和过户费.目前市场上的可转债来回的买卖手续费合计只要万分之2.8,100多块的转债来回手续费只要4分多,一般情况下可转债的来回手续费在万2到万4之间,如没和证券公司讲价就是万4,以2008年1月25日澄星可转债为例,买入价是:138.18元/张,成本是:138.208元/张,买入手续费是万2,来回手续费万分之4,合计只要6分左右.
(3)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4)可转债的具体条款:
可转换债券作为兼具股票和债券双重属性的衍生品种,每只可转债具体条款之复杂远远超过了单纯的股票或债券,限于篇幅只看看它们的共性:
<1>票面利率
与普通债券一样,可转换公司债券也设有票面利率.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较高的票面利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较大,因而有利于发行,但较高的票面利率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形成压力,发行公司也将为此支付更高的利息.与一般债券相比,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是较低的,目前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5%上下,相对定期存款利率而言,只具有象征意义,所以说票面利率的高低对可转换债券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目前的规定是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一般企债和分离债的年利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20%左右;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可转换债券的利率越高,说明其债券属性上升而股票属性则有可能下降,投资者从转股获得的收益相应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偿失.总而言之,票面利率不应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2>可转债的发行面值
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是100元,1张=100元,1手=10张=1000元,最小交易单位是1手即1000元.
<3>可转债的发行规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仅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而且要影响未来企业的股本结构,因此发行规模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很重要的因素,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度不少于1亿元,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可转债的期限
[1]债券期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通常根据自己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国际市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事先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调整余地不大.
[2]转换期
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至截至日的期间.根据不同的情况,转换期通常有以下四种:
(a)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b)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
(c)发行后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d)发行后日至到期日.
<5>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与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
[1]转换比率:是指一个单位的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数量,即转换比率=单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
[2]转换溢价率:是指转股价格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标的股票时转换的价值)的部分;转换溢价率则指转换溢价与转换价值的比率,即转换溢价率=(转股价格-股票价格)/股票价格
转股价格是所有条款的核心.简单来说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而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反之,转股价格越低,越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而不利于老股东。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公司控制在老股东手中,所以发行人总是试图让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接受较高的转股价格.
<6>具体转股
可转债转成股票其实很简单,如果投资者要对可转债进行转股,必须在转股期内进行,转股期一般从该可转债发行后半年起至该可转债存续期限为止.转股时要依照转股价确定的比例进行.比如,110598大荒可转债的转股价为14.05元,即说明每张面值100元的大荒转债能以14.05元的价格折算成600598北大荒A股.即1张大荒转债可换成约100/14.05=71.1股,投资者申请转换股份的债券面值须是交易单位手的整数倍(1手=10张),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每股面值1元),不足转换一股股份的部分,发行人应当以现金偿还.可转债转股有相关代码,如大荒可转债的转股代码为190598,投资者可通过交易系统等进行申报.在申请第二个交易日办理交割并确认后,其债券转换成功的股票便可上市流通了.转换过程不要手续费,当然如果转成股票要卖时得交0.5%的单边卖出手续费.
可转债也是可以套利的,即可转债的价格低于转换成正股后的价格,使得单纯转股就有利可图.一般而言,可转债的转股价值等于其正股价格除以其转股价,如果可转债的折价较大,便会出现套利空间,投资者可以低价买入可转债,并在转股后抛出.例如2008年7月3日600598北大荒正股价格为18.05元/股,110598可转债的价格是125.57元/张,如果当天买入北大荒正股,第二天转股,假设北大荒正股价格不变仍是18.05元,转股可套利2%即{[100 100*(18.08-14.05)/14.05]-125.57}/14.05需要说明的是,转股与否还需细算,因为转股套利要冒隔夜的风险,从现实中来看,在套利作用下,进入转股期的可转债价格往往要高于其转股价值,如果投资者盲目转股就会出现亏损.所以还需精打细算.由于可转债和正股价格都存在波动,要确定将可转债转股是否值得,就必须时常计算,综合考虑后才决定是否转股,同时还要注意,可转债上市交易期间,未转换的可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证券交易所应当立即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及可转债转换期结束前的10个工作日也将停止交易,但都不影响可转债转股.
<7>转股价修正条款
为了吸引投资者尽快把债券转换为股票,应对二级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和利润分配等造成的股本变动,一般可转换债券都规定了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分配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设计的调整公式虽然复杂,但这个公式一般是严密而周全的,对发行人和投资者都能够做到公平合理,关键在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一般而言,由于转股价格相对保持不变,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走高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促使其积极转股,有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达到最初目的,所以转股价格一般不会向上调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级市场正股价格低迷,甚至是长期低于转股价格,投资者行使转股权就要出现亏损,从而不愿转股,不利于发行人达到转股的目的,也不利于投资者获取收益.所以可转换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向下修正条款.也就是说,在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时,转股价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转股价格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并促使其转股.应该说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但转股价修正也出现过触及净资产底线而无法修正的或修正条件过于苛刻而无法修正的情况,例如,当初阳光转债条款中修正条件过于苛刻,遇上大势不好,最后没有全部转股,不得不到期还本付息,转债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并不高.
(6)回售条款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还享有将债券回售给发行入的权利.回售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回售期内,当回售条件满足时,例如,规定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即按约定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将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回售给相关公司.但回售权每年只能行使一次,当满足回售条件时,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应该说,回售条款是对普通投资者有利的,但发债公司可以通过转股价修正条款来避免触发这一条款.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在每年只能拥有一次回售权的时候,更要充分关注何时行使回售权和是否已经被使用.
(7)赎回条款
与回售条款触发的条件相反,赎回条款则是在正股股价高涨的情况下,高于其转股价达到一定幅度,例如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超过130%或150%达到连续多少个交易日时,相关公司就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迫使可转债持有人在赎回实施前进行转股,以尽快达到其再融资的目的.所以投资者购买了可转换债券之后,并不是将它放在那儿就可以听之任之了,在正股持续上涨的时候,发债公司按规定要多次公告警示,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给持有人转股或卖出转债.转债持有人一旦忽视了这些警示,就会导致强制低价赎回,损失将会非常大.以丝绸转债(2)为例,其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正股收盘价均大于转股价(3元/股)的130%,即3.90元,触发了提前赎回条款.最后交易日,正股收于4.38元,转债收盘于140.50元,对应转股价4.21元,投资者无论转股或卖出转债都能获得丰厚的收益.但是转债摘牌后,被公司以101.44元低价赎回,此时竟还有45.86万张转债未转股,每张转债损失达39.06元.
(8)可转债暂停交易原因及停牌时间
公布因发行股票,送股等引起股本变动,暂停交易半天.如在交易日内披露,则见报当天暂停交易半天;如在非交易日披露,在见报后第一个交易日暂停交易半天.公布进行收购,兼并或改组等活动,公布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布发生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案件,公布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公布股东收益分配方案,
公布有关股份变动涉及调整转换价格的信息等暂停交易一天.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述的规定,当可转换债券公司在交易日召开股东大会,从召开当日到信息披露需要一天半的时间,这点也与A股一样.
(9)投资可转债的主要风险
<1>利率风险
与一般债券相比.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但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是比较低的.一但无法转股.还不如同期银行的利息收入.在可转债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其正股价格低于转股价的情况,这时可转债投资者转股就无利可图,理性的投资者将会继续持有可转债.这时可转债的交易价格底线往往会是其债券价值.具体而言,可转债的债券价值等于所付利息和本金的折现值,折现率往往参照同期限的企业债.纯债价值投资者可以自行计算出可转债的债券价值,或可以通过财经网站查到某些机构计算的结果.
<2>股价波动的风险
因为可转债内含转股期权,所以发债企业股票的价格对可转债的价格有很大的影响.虽然可转债的价格与股价之间并不是完全正相关的关系,但是两者是紧密联系的.当股票价格飙升,远离转换价格时,可转债价格随之上升.当可转债价格远远高于债券的内在价值时,其存在着很大的下行风险.如果股票的价格大幅下滑,可转债的价格也会相应下跌很多.此外,目前国内的转债市场尚不成熟,品种数量不够丰富,而且流动性不足,这样会给可转债投资者未来资产的及时变现带来一定的困难.
<3>提前赎回的风险
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10)可转债投资防略
当股市形势看好,可转债随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